【五百公尺障礙超越】
一、場地器材準備 全程五百公尺,設置七項障礙,起點至鐵絲網每項距離六十公尺,鐵絲網至終點八十公尺,如圖:
二、要求標準 單位每一成員全副武裝以二分三十秒通過全程為滿分;四分三十秒通過全程為及格。
三、訓練常見缺失 (一)訓練編組不當 幹部未將連隊人數依訓練場地分組訓練,致看的人多,操作的人少,訓練成果不彰。 (二)場地設置不合標準 障礙物設置不合標準,在平時訓練中易使官兵畏懼排斥或心生輕忽,影響競賽成績。 (三)著裝不得要領 衣褲過於窄小,影響四肢運動,或競賽途中裝備脫落。 四)訓練要求不實 未嚴格要求超越規定與要領,致使競賽途中發生槍口觸地,爬竿未觸及橫竿等情形。 (五)互助編組不當 競賽前未依官兵體能狀況實施互助編組,致連隊成績低落。 六)不熟測驗規定 測驗規定,幹部平時未能適時講解,致競賽違犯規定。 (七)天候場地影響 未選擇不同天候時段練習,或競賽前未至場地調適,致發生不適應情形而影響成績。 四、訓練程序與要領 (一)訓練程序 1.徒手障礙超越訓練 (1.)單項障礙超越訓練 使官兵瞭解各項障礙之超越規定及超越要領。 (2.)全程障礙超越訓練 以徒手快跑,體驗連續通過各障礙之要領及配速。 2.武裝障礙超越訓練 (1.)>武裝單項訓練 全副武裝練習各項障礙通過要領。 (2.)>武裝分段訓練 a.>由起點至高牆,要求標準為五十秒。 b.>通過高牆至鐵絲網前,要求標準為一分鐘。 c.>由鐵絲網至終點,要求標準為三十秒。 (3.)>武裝全程訓練 a.>熟悉連續超越障礙之要領,紀錄個人個項障礙超越時間。 b.>熟悉各段配速,紀錄個人各段及全程超越時間,以做為競賽互助編組依據。 (4.)武裝協同訓練 熟悉互助要領與時機
(二)訓練要領
(三)>輔助訓練 1.仰臥起坐、伏地挺身、交互蹲跳 為訓練體力、耐力、反應、速度等之最有效之輔助運動項目,應勤訓苦練,以利促進訓練成效。 2.田徑運動 包含長距離的奔跑,快速度的衝刺,以及跳躍跨越訓練,均可鍛鍊肌肉力量,促進血液循環,對於超越障礙所需之速度、耐力均有俾益。 3.臂、握力輔助訓練 利用單槓做屈肘引體;或利用握力器以雙手交互操作,對爬竿、高牆等障礙超越均有助益。 五、運動傷害與防治 (一)扭傷 1.發生原因 熱身運動不夠,容易造成腰、腳、膝關節等部份的扭傷。 2.防治方法 症狀輕微者,初期以冷敷減輕疼痛,兩至三天後再將扭傷之關節浸泡熱水熱敷。症狀嚴重者,儘速送醫治療。 (二)骨折 1.發生原因 通過障礙時要領不當,致骨骼受外力撞擊;或超出負荷所致。 2.防治方法 發生時保持傷處靜止,以夾板或替代品固定骨折部位,並儘速送醫治療。治療後關節和肌肉採由輕而重方式活動復健,可使血液循環暢通。 (三)腳部疲勞 1.發生原因 腳部肌肉乳酸堆積,可充份養化。 2.防治方法 a.>熱身運動要充足,可使肌肉動脈血液循環良好,氧氣供給充足,並再運動後做緩和運動、熱水浴及按摩。 b.>按摩方式:以兩人相互實施,在疲勞處用手指加壓,力量逐漸加重,直到舒服為止。 六、測驗規定 (一)依據國防部七十年六月三十日印頒國軍體育訓練教材,武器超越障礙規定實施。 (二)參賽單位於競賽前三十分鐘整隊到達競賽場地,向裁判報到,接受人員核對。 (三)除高牆一項障礙可互助通過外,其餘各項均應自行通過,各員武器裝備應自行攜帶,違者以扣分論。 (四)壕溝之通過均應採跳躍方式,違者扣分。 (五)攜槍方式准用大背槍、端槍、提槍;無論何種姿勢,槍口不得觸及地面。 (六)扣分規定 1.任何一項障礙物未依規定通過,爬竿未觸及橫竿者,均應增加該員時間兩分鐘。 2.武器裝備由同伴協助攜帶、槍口觸及地面者,每項均扣該員實得成績兩分。 3.通過高牆時不得站在牆頂協助同伴,違者扣該員實得成績兩分。 4.不用跳躍方式通過壕溝者,扣該員實得成績兩分。 5.參賽人員抵達終點時,如裝備不齊者,每脫落一項增加該員時間兩分鐘。 (七)服裝著野戰服、戴鋼盔、帆布腰帶、公發長統皮鞋、水壺(不裝水)、空彈夾四個、刺刀、步槍各一支,補給証一枚。 (八)鋼盔、帆布腰帶、水壺、彈夾、刺刀、步槍等裝備除步槍由大會準備外,餘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九)參賽人員抵達終點時,按名冊排列順序排列,以利裁判登記。 (十)團體成績計算方法,以每一單位受測人員成績總和之平均數為該單位之成績。
註:以上資料取自中正理工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