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500公尺障礙各關卡相關細則|閱讀:9393次

作者:中正理工學院|出處:中正理工學院|更新時間: 2005年07月07日

五百公尺障礙超越

 

一、場地器材準備

全程五百公尺,設置七項障礙,起點至鐵絲網每項距離六十公尺,鐵絲網至終點八十公尺,如圖:

500超越障礙圖示

二、要求標準

單位每一成員全副武裝以二分三十秒通過全程為滿分;四分三十秒通過全程為及格。

 

三、訓練常見缺失

(一)訓練編組不當

幹部未將連隊人數依訓練場地分組訓練,致看的人多,操作的人少,訓練成果不彰。

(二)場地設置不合標準

障礙物設置不合標準,在平時訓練中易使官兵畏懼排斥或心生輕忽,影響競賽成績。

(三)著裝不得要領

衣褲過於窄小,影響四肢運動,或競賽途中裝備脫落。

四)訓練要求不實

未嚴格要求超越規定與要領,致使競賽途中發生槍口觸地,爬竿未觸及橫竿等情形。

(五)互助編組不當

競賽前未依官兵體能狀況實施互助編組,致連隊成績低落。

六)不熟測驗規定

測驗規定,幹部平時未能適時講解,致競賽違犯規定。

(七)天候場地影響

未選擇不同天候時段練習,或競賽前未至場地調適,致發生不適應情形而影響成績。

四、訓練程序與要領

(一)訓練程序

1.徒手障礙超越訓練

(1.)單項障礙超越訓練

使官兵瞭解各項障礙之超越規定及超越要領。

(2.)全程障礙超越訓練

以徒手快跑,體驗連續通過各障礙之要領及配速。

2.武裝障礙超越訓練

(1.)>武裝單項訓練

全副武裝練習各項障礙通過要領。

(2.)>武裝分段訓練

a.>由起點至高牆,要求標準為五十秒。

b.>通過高牆至鐵絲網前,要求標準為一分鐘。

c.>由鐵絲網至終點,要求標準為三十秒。

(3.)>武裝全程訓練

a.>熟悉連續超越障礙之要領,紀錄個人個項障礙超越時間。

b.>熟悉各段配速,紀錄個人各段及全程超越時間,以做為競賽互助編組依據。

(4.)武裝協同訓練

熟悉互助要領與時機

 

 

 

(二)訓練要領

1.雙木欄

(1.)跨越法

競賽中的跨越法,快跑至木欄前約一公尺處,右(左)腳起跳,左(右)腳跨欄,右(左)腳跟進

(2.)踏越法

快跑至木欄前一公尺處,以一腳踏於木欄上,另一腳跨越通過。

(3.)側越法

以一手或雙手扶撐木欄,由手扶撐處右側通過

(4.)攜槍法

以大背槍為宜

 

高低欄圖示

2.爬竿

(1.)快跑至竿前約一公尺處蹬地上跳,雙手直臂握竿,屈肘引體,兩腿屈膝上提,以小腿內側及腳掌(背)向下推蹬並夾竿,雙手再上移握竿,手腳交互攀登至一手觸及橫竿後,扶竿滑下。

(2.)身體下滑時兩腳微張屈膝同時著地,兩手並藉拉(推)竿之力,加速快跑。

(3.)攜槍法

以大背槍為宜

 

3.高牆

(1.) 蹬牆法

快跑至牆前約一公尺處,右(左)腳蹬地起跳,左(右)腳踏蹬牆面,左手攀住牆頂近端,右手抓扣牆頂遠端,身體左傾,右腳上抬掛撐於牆頂,同時手腳協力將身體上拉俯臥牆頂;下牆時,右手下抵牆面,左手推撐牆頂,協力使身體向下翻落。

(2.) 手拉法

立於牆前,跳起以雙手攀住牆頂近端,屈肘引體,使下鄂超過牆頂,迅速以兩手小臂靠撐牆頂,配合收腹舉臂,將右腳掛撐於牆頂;下牆方法,同蹬牆法之下牆要領。

(3.) 攜槍法

以大背槍為宜

(4.) 協同訓練

a.>手拖法:互助者側靠於牆,兩腳前後屈膝開立。雙手掌心向上手指交扣,置於腹前,超越者一腳踏於互助者之手掌,另一腳蹬地,兩手迅速攀住牆頂,互助者挺膝抬臂。

b.>手推法:超越者立於牆前,跳起以雙手攀住牆頂近端,互助者以前弓後箭方式屈膝開立;以手推撐超越者右(左)大腿至掛撐牆頂。

c.>人牆法:互助者兩員依序側靠於牆,第一員雙膝及臂撐於地上成跪姿,第二員弓身雙手握裸關節。超越者依序踏互助者背部,迅速超越牆頂。

 

4.高跳台

以快步邁向台頂,當第一腳踩踏台頂時,另一腳順勢前跨,雙腳屈膝同時著地,重心向前。攜槍時,採手提槍快跑方式,自台頂跳下時,兩手協力將槍向前上方舉起,可避免槍口觸地。

 

5.壕溝

快跑至壕溝前以左(右)腳蹬地,並抬起右(左)腳,向上向前跳躍,以雙腳同時著地,攜槍時,並提槍快跑方式,槍前後擺動以增加奔跑騰越速度。

 

6.獨木橋

以慢跑或快步通過,雙腳成外八字形踩踏橋面,重心降低,兩眼向前平視;攜槍時,採端槍姿勢以維持平橫。

 

7.鐵絲網

距離鐵絲網前約兩公尺處迅速臥倒,利用衝力使身體進入鐵絲網內,身體各部貼緊地面,以左肘右腳、右肘左腳方式匍匐前進。攜槍時,以右手握槍背帶暨上背帶環處,並注意勿使槍口觸地。

 

(三)>輔助訓練

1.仰臥起坐、伏地挺身、交互蹲跳

為訓練體力、耐力、反應、速度等之最有效之輔助運動項目,應勤訓苦練,以利促進訓練成效。

2.田徑運動

包含長距離的奔跑,快速度的衝刺,以及跳躍跨越訓練,均可鍛鍊肌肉力量,促進血液循環,對於超越障礙所需之速度、耐力均有俾益。

3.臂、握力輔助訓練

利用單槓做屈肘引體;或利用握力器以雙手交互操作,對爬竿、高牆等障礙超越均有助益。

五、運動傷害與防治

(一)扭傷

1.發生原因

熱身運動不夠,容易造成腰、腳、膝關節等部份的扭傷。

2.防治方法

症狀輕微者,初期以冷敷減輕疼痛,兩至三天後再將扭傷之關節浸泡熱水熱敷。症狀嚴重者,儘速送醫治療。

(二)骨折

1.發生原因

通過障礙時要領不當,致骨骼受外力撞擊;或超出負荷所致。

2.防治方法

發生時保持傷處靜止,以夾板或替代品固定骨折部位,並儘速送醫治療。治療後關節和肌肉採由輕而重方式活動復健,可使血液循環暢通。

(三)腳部疲勞

1.發生原因

腳部肌肉乳酸堆積,可充份養化。

2.防治方法

a.>熱身運動要充足,可使肌肉動脈血液循環良好,氧氣供給充足,並再運動後做緩和運動、熱水浴及按摩。

b.>按摩方式:以兩人相互實施,在疲勞處用手指加壓,力量逐漸加重,直到舒服為止。

六、測驗規定

(一)依據國防部七十年六月三十日印頒國軍體育訓練教材,武器超越障礙規定實施。

(二)參賽單位於競賽前三十分鐘整隊到達競賽場地,向裁判報到,接受人員核對。

(三)除高牆一項障礙可互助通過外,其餘各項均應自行通過,各員武器裝備應自行攜帶,違者以扣分論。

(四)壕溝之通過均應採跳躍方式,違者扣分。

(五)攜槍方式准用大背槍、端槍、提槍;無論何種姿勢,槍口不得觸及地面。

(六)扣分規定

1.任何一項障礙物未依規定通過,爬竿未觸及橫竿者,均應增加該員時間兩分鐘。

2.武器裝備由同伴協助攜帶、槍口觸及地面者,每項均扣該員實得成績兩分。

3.通過高牆時不得站在牆頂協助同伴,違者扣該員實得成績兩分。

4.不用跳躍方式通過壕溝者,扣該員實得成績兩分。

5.參賽人員抵達終點時,如裝備不齊者,每脫落一項增加該員時間兩分鐘。

(七)服裝著野戰服、戴鋼盔、帆布腰帶、公發長統皮鞋、水壺(不裝水)、空彈夾四個、刺刀、步槍各一支,補給証一枚。

(八)鋼盔、帆布腰帶、水壺、彈夾、刺刀、步槍等裝備除步槍由大會準備外,餘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九)參賽人員抵達終點時,按名冊排列順序排列,以利裁判登記。

(十)團體成績計算方法,以每一單位受測人員成績總和之平均數為該單位之成績。

 

 

註:以上資料取自中正理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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