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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論]關於那個玻璃娃娃...     (http://mmstop.net/bbs/forum_list.asp?forum_id=10&view_id=23926)
--  作者:may46
--  時間:2005/8/26 下午 07:55:12
--  [討論]關於那個玻璃娃娃...
今天這個新聞鬧的很大...
我真的替陳同學感到不平
好心助人卻落的如此的下場
陳同學說"現在在路上看到坐輪椅的人都會害怕"
聽了真的好心酸
什麼叫幫助人要量力而為???
誰能保證自己16歲後下雨天走路不會滑倒??
那以後是不是要助人前都要想想自己有沒有330萬???
相信很多人會說"抱歉..我沒有330萬和專業訓練...所以我不能幫"
哎...他們這樣做真的是造成社會價值的扭曲
本來在台灣己經很少有愛心的人了
現在這樣一搞....沒人會想幫助弱勢團體了
社會變的更冷漠
青年守則中"助人為快樂之本"....叫人如何去實踐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8月26日 20時01分30秒 編輯過]
--  作者:不能承受的感動
--  時間:2005/8/26 下午 08:40:59
--  
嗯~~其實說來說去...那個玻璃娃娃的家屬還是要""吧!!
人性...不都是這樣嗎?
(例如:車禍事件...肇事者把人給撞死了...家屬說要肇事者還個公道...
        話是這樣說沒錯...但是牽扯到最後一定是...賠償金要多少多少...)
人死了都死了...說什麼想到弟弟就這樣死去...怎怎怎的!!
人家好心幫他...就只是"好心"...
那不是他的義務阿!!
這種人死了都死了...家屬還死要講錢的新聞...看多了!!
說好聽真的就是還他們公道...
但是...他們也不想想...人家好心幫忙...
卻烙來這種下場...賠償330萬!!對於一般家庭是個大數目了耶!!
我也真不曉得法官是怎樣判的?
有勾結嗎?還是...就因為他們"殘障"?還是?
反正...現今社會...真的有很多黑暗面!!

還有前幾天不是還有玻璃娃娃被仙人跳嗎?
說真的...也不先秤秤自己幾兩重...
對方怎麼可能會相信他!!
還有...要不是他自己有別的想法...
他會去上那樣的網站嗎?
哭...哭有啥用!!
怪就怪他自己笨...活該被騙...

他們這樣是值得同情..
不過...也要做的讓人瞧的起!!
別總是仗著自己可憐...
就做出一些有的沒有的事情後才在那邊哀...
沒用的!!
看在我眼裡...都是""...~"~

唉唉唉~~這社會...唉唉唉~~
--  作者:ljeanyou
--  時間:2005/8/26 下午 08:54:18
--  
我覺得那個法官真的很奇怪
那位同學只是發揮同學愛 想幫助那個玻璃娃娃
他也沒想到會發生不幸阿
如果 他真的因為這樣被判330萬
那以後還有誰敢幫助弱勢的人阿?!

--  作者:may46
--  時間:2005/8/26 下午 09:02:13
--  
還說什麼遲來的正義勒...
現在鬧這麼大
連玻璃娃娃協會都不站在他們那邊
大家都在批評他們的時侯
他們才開記者會說什麼不是為了錢..只是要陳同學的道歉
銬..不是為了錢還告陳同學幹嘛
我就不相信像陳同學這麼有愛心的人會沒有道歉
對陳同學來說..失去一個好朋友可能會造成他終生的自責
加上有前科...毀了他的一生
而這個前科的來源竟是............太有愛心幫助別人???
--  作者:小婷
--  時間:2005/8/26 下午 09:09:51
--  
沒錯!!
看到他哥哥出來~真的很生氣說......
現在就在那硬ㄠ說他們只是想告學校~

我覺得父母教育也很奇怪~
其實說.....生到這樣的小孩~本來就多多少少會有心理準備
準備他可能隨時都會走人~
同學是好意ㄟ!!抱同學下樓~而且他自己本身也摔的全身黑青
又不是故意的~

就一直怪陳同學~明明就是想出來A錢 
--  作者:bruceabl
--  時間:2005/8/26 下午 09:19:18
--  回復:[討論]關於那個玻璃娃娃...
唉…這樣以後誰敢幫助那些殘障的人呀,這個案子做的是最壞的示範。
--  作者:小無尾熊
--  時間:2005/8/26 下午 10:02:59
--  
對阿
看到那則新聞真的會讓人很生氣耶
真是標準的好心沒好報
雖然因為陳同學的不小心跌倒
而害的玻璃娃娃因此過世
但相信陳同學也是不願見到的ㄚ
因為這樣就被判賠330萬
真的是天理何在阿
我看以後大家都離玻璃娃娃離的遠遠的好了
等你有個330萬再去發揮你的愛心吧 
--  作者:猴子妹
--  時間:2005/8/26 下午 10:06:05
--  
我也覺得很奇怪耶....
雖然死的是他們家的人啦~~
但畢竟這是意外,我想那個陳同學也沒料想到會不小心跌倒吧
他也是出於勇於助人。
我想那個法官也該下台了,從小老師不就一直在教導我們要有助人之心嗎?
今天卻判他說要量力而為....
哦~~這個社會是真的病了嗎?
就算今天他有過失~~但也不須判賠到3百多萬吧
瘋仔
--  作者:mgrie
--  時間:2005/8/26 下午 11:39:36
--  
嗯…對啊!
這件事給社會一個負面的影響∼
讓人與人之間互助、互愛精神產生矛盾的說
--  作者:dydeang
--  時間:2005/8/27 上午 11:23:20
--  
看到這樣的新聞...真的很令人生氣...
就如同大家所講的...
這樣的判決...會導致以後...想幫助別人的時候...都會有所顧忌...
現在的社會...有食後連幫助別人都會被騙....
真的是出自好心...真心想幫助別人....最後卻是悲慘的下場....
弱勢族群目前正需要社會大眾的協助....
現在發生這種事....
社會大眾哪再敢協助弱勢族群.....
做不好還會被告....
真是社會亂象.....   
--  作者:cococute
--  時間:2005/8/27 下午 12:28:31
--  
我想以後沒人再敢幫助他人了吧!!

這樣的社會...唉!!
--  作者:yusheng1812
--  時間:2005/8/27 下午 09:04:25
--  回復:[討論]關於那個玻璃娃娃...
這樣以後大家都不敢幫助別人了
--  作者:恩ㄉ北鼻
--  時間:2005/8/28 下午 08:20:20
--  
大家都一直怪陳同學
可是都沒有人想過他的感受
他只是出於一片好心
想幫助人
出了這樣的意外
陳同學一定比任何人都自責
這個陰霾永遠都會跟隨著他
他說"現在連看到坐輪椅的人都會怕"
可見這件事帶給他的影響有多大
他才16歲
如果被這件事情害了一生
有多不值得
--  作者:gtbcjr
--  時間:2005/8/29 上午 05:10:07
--  
附上一則轉寄信件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抱玻璃娃不慎摔死 好心同學挨告被判重賠)

覺得幫助人千萬不能做

弄不好可能會吃上官司

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050825/195/281zo.html

                  http://tw.news.yahoo.com/050826/195/283yh.html

                  http://tw.news.yahoo.com/050825/4/28389.html

                  http://tw.news.yahoo.com/050825/4/281e9.html



一審時判決好心同學無罪

二審時卻判決好心同學重賠

    初審判無罪,宣判理由是因為
      1.助人的陳同學平常就常常在幫助顏同學,此意外出發點是善意,且事情發生的確是意外
                                                                                
      2.陳同學是經過玻璃娃娃顏同學同意,才抱他下樓
                                                                                
      3.事發後學校要緊急送醫,並立刻通知顏父,顏父卻表示自己送醫便行,還說10分鐘後便
         到,結果是50分鐘後才到,延誤了送醫
                                                                                
                                                                                
    二審卻判重罰,理由是
      1.救助殘障人士是高度專業行為,陳同學不應在無專業情形下貿然助人
      2.學校沒盡到顧好顏同學之責任
                                                                                
      更扯的是,陳同學還因此被法院勒令交付少年法庭保護管束!!

資料來源: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 ... 05082500007,00.html

這則新聞的末段(http://tw.news.yahoo.com/050825/195/281zo.html)

還有玻璃娃娃家屬的感想

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

假如這是遲來的正義

那麼以後這社會上

恐怕再也沒有人在路上看見需要幫助的人

願意幫助他們了

以後的教科書也要拿此當例子

教導我們的後代

千萬不能任意幫助別人

大家想想…

以後我們的社會

是不是因為這個判決

而變的更冷漠

看到新聞上(中視新聞)法官解釋他宣判的理由是什麼你們猜?

原因是因為這位好心的同學沒有更小心

我的天阿~~

正常人都知道

下雨天走路時不小心就會摔倒

更何況好心的同學是抱著一個人耶

難保跌倒的機率不會更大

我相信這位同學

應該也是很小心吧

法官居然因為他要更小心一點

就讓他小小年紀就要賠三百多萬

姑且不論賠錢多寡

我想問問玻璃娃娃的家屬

人都已經死了

你賠那些錢能回一條命嗎

親愛的家屬們有想過嗎

因為這個判決讓這個原本就是個冷漠社會的人們

更不願意伸出他們的雙手來幫助人

玻璃娃娃協會也覺得這個判決真是帶來錯誤示範

希望這封信能給玻璃娃娃的家屬和法官們一個看法

還好這個官司還沒三審定讞

所以你跟我都還有機會這社會

希望大家能寫下自己的看法或轉寄這封信至台灣高等法院或玻璃娃娃協會

台灣高等法院:  tphemail@judicial.gov.tw

中華玻璃娃娃關懷協會:  oif.taiwan@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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