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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站長克勞德
--  時間:2003/8/28 上午 04:42:46
--  [轉帖]幫網友問的^^
我的身高約171.5 cm,最近有加強運動和控制飲食
體重應該可以維持在48 ~ 48.5kg之間

根據我在鄉公所查的體位資料

            替代役體位          常備役
                                 乙等
          14.5<BMI<16.5       16.5<BMI<19

171cm      42.4 ~ 48.1         48.2 ~ 55.5

如以 48 / 17.1^2 = 16.41 是這樣

因為我是民國69年1月出生
所以如果能夠拼到替代役體位
好像就可以服補充兵

有一些相關細節問題要請教:

收到徵集令時,好像在入營體檢前
可以自己先到鄉公所申請要測身高體重
然後自己拿著徵兵資料到醫院去測身高體重

這時我為了再減輕體重
在到醫院測量前,應該要一段時間不喝水、也不吃東西
請問不喝水和不吃東西可以應該在測量前多久就實施?

聽說泡澡或蒸汽浴也很有效
應該安排在測量前多久來做呢?

在醫院測時,是會把衣服脫掉,只留內褲麼?
(因為有穿衣服的話會增加半公斤多的重量)

假如此時測出的身高體重符合替代役體位
是不是在此時就確定更改我的體位為替代役體位了?

那麼我在服補充兵,應該還是要接受入營體檢
這次入營體檢時應該也會再測身高體重
請問這次的測量會不會影響之前在醫院的結果?

請問我上述的過程有沒有什麼我搞錯的
或是可能會被刁難、可能會出槌的地方

謝謝
--  作者:minidora
--  時間:2003/8/28 下午 12:38:42
--  [轉帖]幫網友問的^^
首先您的身高約171.5 cm,但測量時一律以整數計,故為171cm,
加上您的體重為48kg,為替代役體位,可服12天補充兵,
另外您提到細節問題:
收到徵集令後,您須到醫院去測身高體重,然後請醫生開證明,
再拿到鄉公所申請重測身高體重,
之後等候通知複檢時間到醫院去測身高體重(每個地方的做法不同)

致於減輕體重的話,除當天到醫院測量前,不能喝水、不吃東西外,
如果您的體重還有小差距的話,應該在測量前幾天就要開始減少熱量攝取,
例如只能吃蔬菜、水果而且吃的量要少......

泡澡或蒸汽浴是可以將身體多餘的水份排出,如果水溫高的話,
可以排出更多的汗,約0.5kg-1kg間,在測量前一天要做,
平時一週最好1-2次,而每天一定要洗澡........

在醫院進行測量時,會把衣服脫掉,只穿內褲測量,
此時測量出的身高體重數值雖符合替代役體位,
但還是須將結果先交回給鄉公所,由縣市政府的體位審查委員判定,
等到你收到判決書才算真正為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
(現在判定的速度很快,快則只要3天最慢1個月內即可收到),

如果您服補充兵,在入營的當天會再體檢一次,
也包測量身高體重,但這次的測量不會影響之前在醫院的結果,
所以仍為服補充兵......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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