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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站長克勞德
-- 時間:2003/8/28 上午 04:42:46
-- [轉帖]幫網友問的^^
我的身高約171.5 cm,最近有加強運動和控制飲食 體重應該可以維持在48 ~ 48.5kg之間
根據我在鄉公所查的體位資料
            替代役體位          常備役                                  乙等           14.5<BMI<16.5       16.5<BMI<19
171cm      42.4 ~ 48.1         48.2 ~ 55.5
如以 48 / 17.1^2 = 16.41 是這樣
因為我是民國69年1月出生 所以如果能夠拼到替代役體位 好像就可以服補充兵
有一些相關細節問題要請教:
收到徵集令時,好像在入營體檢前 可以自己先到鄉公所申請要測身高體重 然後自己拿著徵兵資料到醫院去測身高體重
這時我為了再減輕體重 在到醫院測量前,應該要一段時間不喝水、也不吃東西 請問不喝水和不吃東西可以應該在測量前多久就實施?
聽說泡澡或蒸汽浴也很有效 應該安排在測量前多久來做呢?
在醫院測時,是會把衣服脫掉,只留內褲麼? (因為有穿衣服的話會增加半公斤多的重量)
假如此時測出的身高體重符合替代役體位 是不是在此時就確定更改我的體位為替代役體位了?
那麼我在服補充兵,應該還是要接受入營體檢 這次入營體檢時應該也會再測身高體重 請問這次的測量會不會影響之前在醫院的結果?
請問我上述的過程有沒有什麼我搞錯的 或是可能會被刁難、可能會出槌的地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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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minidora
-- 時間:2003/8/28 下午 12:38:42
-- [轉帖]幫網友問的^^
首先您的身高約171.5 cm,但測量時一律以整數計,故為171cm, 加上您的體重為48kg,為替代役體位,可服12天補充兵, 另外您提到細節問題: 收到徵集令後,您須到醫院去測身高體重,然後請醫生開證明, 再拿到鄉公所申請重測身高體重, 之後等候通知複檢時間到醫院去測身高體重(每個地方的做法不同)
致於減輕體重的話,除當天到醫院測量前,不能喝水、不吃東西外, 如果您的體重還有小差距的話,應該在測量前幾天就要開始減少熱量攝取, 例如只能吃蔬菜、水果而且吃的量要少......
泡澡或蒸汽浴是可以將身體多餘的水份排出,如果水溫高的話, 可以排出更多的汗,約0.5kg-1kg間,在測量前一天要做, 平時一週最好1-2次,而每天一定要洗澡........
在醫院進行測量時,會把衣服脫掉,只穿內褲測量, 此時測量出的身高體重數值雖符合替代役體位, 但還是須將結果先交回給鄉公所,由縣市政府的體位審查委員判定, 等到你收到判決書才算真正為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 (現在判定的速度很快,快則只要3天最慢1個月內即可收到),
如果您服補充兵,在入營的當天會再體檢一次, 也包測量身高體重,但這次的測量不會影響之前在醫院的結果, 所以仍為服補充兵......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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