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
-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站 (http://www.mmstop.net/)
-- 兵役論壇 (http://mmstop.net/bbs/forum.asp)
--- 新訓、選兵、抽籤 (http://mmstop.net/bbs/forum_list.asp?forum_id=4)
---- [原創]驗退
(http://mmstop.net/bbs/forum_list.asp?forum_id=4&view_id=49978)
|
|
-- 作者:q012705
-- 時間:2011/6/10 上午 08:42:57
-- [原創]驗退
我6/8被驗退了!哈哈,等這天等超久ㄉ
因為身高157.3被驗退,這樣我以後就是免役ㄌ嗎??
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免役證明書
請問如果我被驗退那我現在在外面ㄉ身分是??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6月11日 12時20分21秒 編輯過]
|
|
-- 作者:xoz103frank
-- 時間:2011/6/10 下午 01:32:20
--
驗退不等於免疫吧 之後還要再體檢確認體位才確定 不過通常都是替代役或者免疫
|
|
-- 作者:q012705
-- 時間:2011/6/10 下午 05:17:38
-- 回復:[原創]驗退
好像157.9以下都是免役體位的阿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6月11日 12時20分51秒 編輯過]
|
|
-- 作者:gaga7643
-- 時間:2011/6/11 下午 12:14:02
--
長太高該死的意思嗎= =
|
|
-- 作者:笨笨小軒
-- 時間:2011/6/21 下午 03:41:47
-- 回復:[原創]驗退
驗退不等於免役
驗退要在三年內每半年到醫院在實施體檢一次
直到三年過了之後才能擁有免役資格,也就是說在這三年內約要體檢六次
若這其中一次你身高"不小心"長高了0.7公分... 很可惜的 你還是得把兵役當完 若是在新訓中心被驗退的,這中間當的役期是"不算"的
如果三年內體檢過了一次 就要再重新訓中心在"重頭"開始當起
驗退對於出社會的影響... 大概是三年內沒辦法找到正職的工作吧(體位尚未確認 公司通常不會培訓沒當過兵還在確認體位的新人) 如果三年後確認是免役體位 你的身分證後方就會加註"免役" 到那個時候你才能確認自己是不必當兵的
|
|
-- 作者:q012705
-- 時間:2011/6/23 下午 11:25:40
-- 回復:[原創]驗退
驗退三年內要複檢嗎??不用吧
|
|
-- 作者:kevin1233
-- 時間:2011/6/23 下午 11:43:19
-- 回復:[原創]驗退
驗退三年內要複檢!!
|
|
-- 作者:q012705
-- 時間:2011/6/24 下午 10:56:31
-- 回復:[原創]驗退
現在已經不會再追蹤ㄌ吧
|
|
-- 作者:sneeze0427
-- 時間:2011/6/24 下午 11:06:04
-- 回復:[原創]驗退
與其一直吧吧吧的!還不如直接去問公所~驗退要追蹤是公所說的囉~你可以自己問問看,如果不用追蹤就是我們的公所在喇叭~就這麼簡單!
|
|
-- 作者:fwh
-- 時間:2011/6/25 上午 12:31:05
--
案件:驗退!!說明:兵役的複檢是採取"不告不理"的(舉證責任由役男本身提出聲明異議).在體位判定完成以後.就是宣告~確定(構成要件成立時)~而且終身有效~毋須擔心~等同三審定讞!! 如果自己發現有不符原體位.必須要自己提出複檢的申請.兵役單位才會受理並辦理複檢 身高體重有特殊規定!!(需徵集令)如果要以"身高體重"申請體位改判"限定收到入伍的"徵集令"以後!方始能向兵役單位申請!!最新國家役政法規!!!身高超過195公分及未達158公分者不納入服役標準!!免役體位!!被判定以後.就是直接領!!免役證明書!!終身免服任何的兵役(毋需再驗)本案件!全案終結!!恭喜你
|
|
-- 作者:sneeze0427
-- 時間:2011/6/25 上午 12:42:11
-- 回復:[原創]驗退
以下是引用 fwh 在 2011/6/25 上午 12:31:05 的發言: 案件:驗退!!說明:兵役的複檢是採取"不告不理"的(舉證責任由役男本身提出聲明異議).在體位判定完成以後.就是宣告~確定(構成要件成立時)~而且終身有效~毋須擔心~等同三審定讞!!  如果自己發現有不符原體位.必須要自己提出複檢的申請.兵役單位才會受理並辦理複檢  身高體重有特殊規定!!(需徵集令)如果要以"身高體重"申請體位改判"限定收到入伍的"徵集令"以後!方始能向兵役單位申請!!最新國家役政法規!!!身高超過195公分及未達158公分者不納入服役標準!!免役體位!!被判定以後.就是直接領!!免役證明書!!終身免服任何的兵役(毋需再驗)本案件!全案終結!!恭喜你    
|
|
有錯!你不懂當兵流程!體位判定完後的確是宣告確定~但是在你驗退時為體位不明,必須要再做評估~
二 、 驗 退 後 , 其 處 理 之 規 定 ?     1 、 部 隊 將 驗 退 資 料 退 回 縣 市 政 府 。     2 、 縣 市 政 府 依 驗 退 證 明 書 審 核 , 無 疑 義 者 , 依 據 驗 退 證         明 書 改 判 體 位 ; 有 疑 義 者 , 再 送 軍 醫 院 複 檢 鑑 定 後 ,         由 縣 市 徵 兵 檢 查 委 員 會 體 檢 組 依 鑑 定 結 果 判 定 體 位 後         送 國 防 、 內 政 兩 部 組 成 之 役 男 體 位 處 理 審 查 組 審 定 ,         並 將 複 檢 判 定 體 位 結 果 通 知 役 男 本 人 。 
不是一驗退馬上改判體位喔!要做審核的~所以你還是有機會驗退的,但其中還是夾雜著一些變數~驗退之後剩下的就交給政府評估吧~結論是發文者不用擔心~基本上驗退機率還是大,但是要等你收到免役通知書才算真正免役,樓上話說的太死,被驗退體位必須在經過判定~
條文是死的~跟實際狀況有出入~這邊可能沒有你出場的地方喔!讓實際遇過相同狀況的我們來說明就可以了~
PS:兵役複檢是不告不理沒錯,但是,前提是體位確定,驗退時體位還沒確定喔!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6月25日 01時28分34秒 編輯過]
|
|
-- 作者:fwh
-- 時間:2011/6/27 上午 01:13:09
--
 身高體重有特殊規定!!! 身高體重有特殊規定!!! 身高體重有特殊規定!!入營時才能驗(採馬上驗)!需收到徵集令(兵單)!!158公分者不納入服役標準!!為免役體位!!樓上不懂中文阿!!""""有 疑 義 者 再 送 軍 醫 院 複 檢 鑑 定 """"!!""""(身高又不會加高或減短)身高不會產生疑慮!!樓上不懂中文阿!!結論:百分之百不用當兵!!請多學習看中文!!
 
|
|
-- 作者:sneeze0427
-- 時間:2011/6/27 上午 09:52:17
-- 回復:[原創]驗退
就算是身高體重被驗退時也要再做複檢,軍方對這很龜毛,尤其是零點幾公分的,他們很有機會去做複檢~條文是死的,請用實際狀況去判斷,你這是紙上談兵~因為你。沒。當。過。兵、沒。跑。過。流。程。你只會看條文、規定,你還會什麼?
158以下免役又如何?因果都搞錯了,被驗退時為體位不明,有可能要再驗才會確定體位。我說的是有可能、有機會,那你的中文好嗎?
你說的再天花亂墜都沒用,100萬條法條比不上一個人的親身經驗,我有幫朋友跑過流程~
再跟你說一次:我說的是有。可。能~
|
|
-- 作者:fwh
-- 時間:2011/7/2 上午 03:08:16
--
中樂透也有可能!第三次世界大戰都也有可能!!在工學院裡面~(化學系)有一門課叫"化工計算"裡面有一種"名稱"叫做!!忽略不計!!因為那機率"是微小到不行"忽略不計!!如果有可能要當兵除了公務人員失職外(可申請國賠)!!或者有可能本國發生戰爭!!或者第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災!海嘯!洪水!!等!!!國家元首!!突發性"發布戒嚴令"或者緊急命令!!才有可能去當兵!!!(發文提問人!保證不用當兵)因為身高不足(未在徵兵範圍內)!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
|
|
-- 作者:sneeze0427
-- 時間:2011/7/2 下午 07:31:06
-- 回復:[原創]驗退
以下是引用 fwh 在 2011/7/2 上午 03:08:16 的發言: 中樂透也有可能!第三次世界大戰都也有可能!!在工學院裡面~(化學系)有一門課叫"化工計算"裡面有一種"名稱"叫做!!忽略不計!!因為那機率"是微小到不行"忽略不計!!如果有可能要當兵除了公務人員失職外(可申請國賠)!!或者有可能本國發生戰爭!!或者第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災!海嘯!洪水!!等!!!國家元首!!突發性"發布戒嚴令"或者緊急命令!!才有可能去當兵!!!(發文提問人!保證不用當兵)因為身高不足(未在徵兵範圍內)!資料來源:內政部役政署
|
|
超過20倍才需要忽略不計,以國防部的個性,複檢的機率很大,沒有小到忽略不計~你說的有些有道理,不過跟我談化工,你還不夠格~去玩你的法律吧!而且化學系的化工計算只是入門,這不是他們主要要追求的,化工系的化工計算才需要精!
你只會玩法條阿~那我如果告訴你那些法條很多都只是寫好看的,你大概也不會信,那當然!在我實際上遇到之前我也以為法條都是正確的~老話一句,你是紙上談兵!有空可以請教一下有實際經驗的人~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7月02日 19時34分22秒 編輯過]
|
|
-- 作者:笨笨小軒
-- 時間:2011/7/2 下午 08:28:13
-- 回復:[原創]驗退
驗退... 只是代表他"體位不明" 驗退並不等於"免役"
還是需經過軍醫院開立證明在經複檢後才可確認免役體位 (身高差0點幾公分...追蹤複檢機率很高)
|
|
-- 作者:fwh
-- 時間:2011/7/2 下午 08:38:41
--
我們都不懂!!全天下只有你懂!!那麼懂還帶病去當兵!!真愛國!!有律師執照都輸你!!你會不會太自大!!看不懂法律~不會用法~法律當然保護不到你!!你很喜歡亂答一通!!你也自大不行!!有辦法~請下次歡迎來!!法院內!!直接辯駁!
|
|
-- 作者:sneeze0427
-- 時間:2011/7/2 下午 08:57:11
-- 回復:[原創]驗退
以下是引用 fwh 在 2011/7/2 下午 08:38:41 的發言: 我們都不懂!!全天下只有你懂!!那麼懂還帶病去當兵!!真愛國!!有律師執照都輸你!!你會不會太自大!!看不懂法律~不會用法~法律當然保護不到你!!你很喜歡亂答一通!!你也自大不行!!有辦法~請下次歡迎來!!法院內!!直接辯駁!
|
|
那當然~這種目中無人是跟你學的阿~我向來都不會用這種說法跟人說話,不過我想是你應該承受的住吧!因為這就是你之前面對法律知識不如你的人的態度阿!我面對化工知識不如我的你也可以用這種語氣吧!(什麼?你說我怎麼知道你化工知識不如我,那你怎麼知道我法律知識不如你,我裝峱你都沒發現喔~彼此彼此~)我法律說不定不如你!不過你想跟我玩化學、化工,你在多練練吧~你可以一直扯法啊~你扯到其他的就算了,扯到化學你得在多學學~重申:這種目中無人是跟你學的~你可以回去看看你有多目中無人~
愛國?跟愛國無關,我當兵交到的朋友、學到的東西、一些稀奇古怪的經驗,是你一輩子都學不到的~因為我自身的經驗,所以我也建議身體有問題的人就盡量想辦法免役吧!我看不起的是好手好腳佣法律的洞去免役~我可沒說不當兵都是小峱峱~當個12天的都比你勇!
這全部都跟你學的,我是就你回答什麼答什麼喔!你說交通違規可以搓掉,我就跟你説違規就該受罰;你說驗退就免役,而我是就經驗跟你說驗退要複檢;你扯到化學,我就跟你玩化學~
胡亂回答不敢當,至少我還有碰到主題~你有些留言是直接複製貼上,下次可以換一個方式回答。
刮別人鬍子之前,自己的刮了沒?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7月02日 21時02分04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7月02日 21時04分41秒 編輯過]
|
|
-- 作者:fwh
-- 時間:2011/7/12 上午 08:25:38
--
小弟弟!!我在做生意時!!你還在流鼻涕!!法律你不懂就是不懂!!那一看就可以看出來!!化工你也不懂!!你除了學經歷比人差!!你唯一可以為傲"是你有當幾天兵"!!我是當年(聯考時代)精英時代的產物!!大專集訓當35天兵下來的!!知道當兵會浪費時間!!並非當12天!!我人生有可以選擇性的去當兵~你人生沒得選擇而去當兵!!你除了無知還是無知!!永遠不知天高地厚~歡迎來去法院相見歡!!我會陪伴你!!我會讓你認識什麼叫高人!!教你一些做人道理!!部隊沒把你教好!!社會上自然有人會教導你!!
|
|
-- 作者:sneeze0427
-- 時間:2011/7/12 上午 10:23:46
-- 回復:[原創]驗退
好厲害!你加油喔!
看到法院見,我只想到網路上一堆人嗆人家"有種約出來"的人XD~
你高阿!你就比我們早生個幾年這點是肯定比我們高之外,其他你不見得會比我們高!
年紀大不等於懂得多,年紀輕不見得懂得少,年紀大不見得我就不用學了,我時常在觀察,哪怕是10幾、20歲的小朋友,都有很多直得我學習的東西,用年紀來壓人,那真的是過氣的方式~你真的跟不上網路潮流,你當真分不出來怎樣是在裝峱?我記得我過去幾篇並沒有跟你在法律上交手,我只是全部都用道德觀來說明而已,你不太會看人喔!
"我會了"、"我懂了",這兩句話不是隨便就可以說出口的,人上有人,你確定你真的懂?
我們在部隊、社會學到的東西不會用在你身上,因為道不同不相為謀,兩個沒有交集的腦袋怎麼說都是平行線,用在你身上是浪費唇舌,你就好好堅持你的原則就好~不過發言要看場合喔~這個論壇不是適當的地方!
也許上幾篇我是腦充血吧!哈~但當你持續在戳的同時,妳真的認為你過去講的都沒錯?你真的認為你態度良好?網路禮儀呢?你年紀長!但你不見得樣樣比我們優秀,就網路禮儀、使用網路的年資,你不見得比我們多~只有眼睛張開才看得到自己的缺點、別人的優點,只有放開緊握的手才能夠得到~
你說的很對,你有妳的人生、我有我的人生,所以你可以繼續加油~不過你沒資格說人無知,你到頭來還是不知道你自己的問題在哪裡,我為上一篇的言語說聲抱歉,但你篇篇都瞧不起人,你真的知道你的問題出來哪裡嗎?這,也是無知的一種喔!照妖鏡不要只會照別人,可以先照照自己!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7月12日 10時31分38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7月12日 10時32分44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7月12日 10時45分17秒 編輯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