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cokenotcola
-- 時間:2008/5/29 下午 07:45:25
-- [求助]因公受傷之後的問題
星期一晚上收假,晚上連長因為隔天要高裝檢的關係要我們加班, 不巧下了大雨,要從戰車出來時不小心夾傷了右手, 導致右手無名指失去了指甲那一截,也做了截肢手術。 關於長官之後的關心來看,我覺得都在做表面的關心, 也許是連他們也不知道之後相關理賠的事情吧。 怕事的他們也請我幫忙和上面講『好聽一點』...
我想知道關於之後的理賠是怎麼規定的, 我在軍醫網站有查到一些醫療補助及我的傷屬於『輕度機能障礙』等級, 但是查不太到關於之後理賠的問題... 想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決我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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