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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小魚
-- 時間:2009/3/10 下午 10:01:17
-- 志願役疑問
各為大大我今天聽我们班上的同學說當志願役身高一定要165才能我只有163不知可不可以我想報海軍可我不會游泳我怕很難進去我體重51公斤身高163不知有機會進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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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ninja032
-- 時間:2009/3/11 下午 08:57:06
-- 回復:志願役疑問
ㄟ~基本上你是不用擔心~~只要妳的體位到達常備役標準的話都可考志願役的
至於身高165限制的話那是指憲兵~其他軍種事沒有限定的
以下簡章內容請參閱
三、體格標準:   
(一)男性: 1、體格須達常備役體位。 2、役齡男子完成徵兵體檢符合常備役體位者,得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體位證明;尚未完成徵         兵體檢或體檢結果無法於核發准考證前提供者,得至指定醫院實施自費體檢(新台幣1,200元),先         行取得合格體檢表。 3、徵兵體檢判定未達常備役體位者,發現後一律取消資格或退訓,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不得異議。 4、未達役齡男子、常備役體位已服補充兵役或替代役人員及常備兵後備役人員:需至指定醫院實施自費         體檢(新台幣1,200元)後,並取得合格體檢表。 5、常備役體位已服補充兵役或替代役人員除檢具合格自費體檢表外,另須檢具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徵兵         體檢符合常備役體位之證明。 (三)報考憲兵人員及國家安全局單位者,需符合下列標準: 1、身高:男性165至187公分,女性160至175公分。 2、體格指標值(BMI):男性18至30,女性17至24。 3、視力:兩眼配鏡含1/2散光在六屈光度(配鏡度數600度)以內及無辨色力異常(色盲)者。 4、無顏面傷殘(胎記、疤痕)、青蛙腿、扁平足、斷指、穿耳洞等明顯因素,及身體任何部分有刺青(紋身)者。 (四)報考儀隊兵,需符合下列標準: 1、身高:178至195公分。 2、體格指標值(BMI):19至28。 3、無顏面傷殘(胎記、疤痕)、青蛙腿、扁平足、斷指、等明顯因素,及身體任何部分有刺青(紋身)者。 (五)報考總政治作戰局、軍法司、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陸軍兩棲偵搜兵及軍樂兵人員,身體任何部分不得有刺青       (紋身)。 (六)報考軍樂兵人員另須符合男、女身高均需160公分至190公分,且無顏面傷殘(胎記、疤痕)、青蛙腿、斷指       等明顯因素者。 (七)已在營服役人員符合常備役體位者,免予辦理體格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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