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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志願役請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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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pepsi888
-- 時間:2011/10/5 下午 09:20:33
-- [求助]志願役請假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志願役士官的新訓~
簡章上是寫 " 自入營報到之日起,接受預備士官基礎教育20週 "
基礎教育期間有下列情形,一律予以退學及取銷其預備軍官或預備士官之錄取資格: (一)因病、公、事請假併計超過教育計畫所定時間六分之一 或事假超過教育計畫所定時間八分之一者。
因病、公、事請假併計超過教育計畫所定時間六分之一 (能請問一下20周是幾天??六分之一代表幾天算超過???)
事假超過教育計畫所定時間八分之一 (這又是代表請多少天算超過???)
因為之前有行車糾紛......對方堅持要我負責他全部維修費!! (從兩萬殺到一萬七)但真的是太貴.....我一個月工錢領17880基本薪資。 他很硬一直把上法院掛在嘴邊.......所以怕受訓期間要常跑法院
希望能有好心人能幫我解答能請幾天以內的假才不會退訓!!謝謝!!!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10月05日 21時22分59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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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hineoy38
-- 時間:2011/10/5 下午 1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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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算術問題... 20週當然是20X7=140天啊... 教育計畫所定的時間是多少..可能要去問一下你們的長官... 是不是指140天我也不敢肯定... 而它的1/6跟1/8那你就自己算一算吧... 不過20週應該是指新訓+專長訓吧... 新訓跟專長訓沒有單獨受到20週這麼久吧... 車禍真的是很倒楣... 但其實真的要去法院什麼的...也不會用到這麼多天吧... 只要有法院傳票..長官也不能不讓你請啊~ 麻煩的應該是你在新訓 手機不能帶在身上吧... 對方突然又有什麼要求..可能沒辦法馬上聯絡到你~ 請假的問題我覺得你太多心了.... 怕的是你要是常常請..長官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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