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ds2007wwe
-- 時間:2012/1/24 下午 08:20:16
-- [求助]請問關於“志願役”“未報到” 寄發“兵單”?
請問一下各位在當兵的兄弟大大們 我是考中去年11月的第四梯志願役,今年2月8號即將入伍的學弟 本該是下個月8號要入伍的我,昨天出了車禍 害我現在坐骨神經痛又犯了 (我去年6月時去醫院檢查過,莫名奇妙的就得到坐骨神經痛了).............. 本來已經依段時間沒發作了 但昨天車禍後又開始痛起來了 覺得自己不太想要於8號入伍(痛起來真的很痛苦QQ) 怕入伍時候病痛還沒好點,操下去又變本加厲就糟糕了!口! 萬一到時候真的還沒好,我想我會選擇放棄一途了 我知道錯失這次機會我就不能在考志願役了,因為我有用它延徵過一次,所以只能等兵單了。
而我想請教,延徵條約裡面有條(經報考當年國軍各常(預)備軍(士)官班、志願士兵或相當班隊者,或已考取等待註冊、報到入學(營)者。 應 繳 證 明 報名繳費證明、准考證或錄取通知書。 准予延期入營時限 至考試截止日為止,全程到考者至放榜時為止,錄取後至錄取通知書所定報到之日起十五日為止。)
1.這個意思是我如果2.8那天沒去報到的話,往後算15天 就是說我最快也要在2月23號開始的梯次才有可能被召到嗎?
2.沒有沒可能更晚?因為如果到28號那天我的症狀還沒好,我還要去醫院開證明........
請各位大大點解我一下好嗎? 謝謝n(ˍ ˍ)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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