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wezam2323
-- 時間:2004/6/30 上午 03:03:25
-- 替待役申請的問題
公告裡面有一項說  一、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凡民國七十三年次(含)以前出生之役男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甲、乙等)體位尚未入營並符合限制條件者,得以「一般資格」提出申請。  (二)特定條件:常備役體位役男具前揭基本條件或替代役(甲等)體位役男,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得依其條件分別申請並依順序優先甄試;另常備役體位役男得依其意願備選一般資格。 
問題:  1申請時是不是可以選則用"一般申請"or"專常申請",名額是都分配好來分開抽簽嗎,還是專常申請完有剩名額才給"一般申請"的?  2如果名額是分配好的,公告所公佈的名額是屬於專常申請的,那用一般申請有多少名額,如果是用一般申請有入選是在成功領選役別嗎?(我看很多學長留言都是在成功領選役別ㄝ)  3第(二)特定條件說,另常備役體位役男得依其意願"備選"一般資格,-->是用專常申請選完一個役別在選一個當備選嗎?  4如果專常申請最後沒有入選,就沒機會了嗎,還是可以在用一般申請來抽簽  5抽簽時間是7/28是我們去抽還是有人會幫我們抽,入選名單何時會公佈  6因為用專常來申請的大部份都是用相關科系的學例,公告所公佈那相關科系幾乎大家都有符合,那會不會"專常申請"的人數來的比"一般申請"人數多,導至專常申請入選率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