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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複檢後提"訴願"(扁平足)----訴願
(http://mmstop.net/bbs/forum_list.asp?forum_id=7&view_id=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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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tojakovic
-- 時間:2004/6/12 上午 08:24:23
-- 關於複檢後提"訴願"(扁平足)----訴願
我日前在台中榮總做扁平足兵役複檢 檢查結果是165度 由於這是個臨界值 加上我自己有驗超過165度的(其他醫院)紀錄 (一張寫168 一張寫超過165) 有網友建議我去申請「訴願」 (有網友用訴願得到再複檢的機會)
我想問的是 1.「訴願」要向哪個單位提出呢?也是縣市政府兵役單位嗎? (體位判決書上寫向「內政部」提出..@_@..??)
2.我曾打給縣市兵役單位詢問 他們說他們是依診斷書開會改判 我真的提訴願的話  也是重審診斷書而已 (他們邏輯是:有錯誤也是診斷書有錯 他們「依診斷書判決」的判決沒錯) 如果是這樣的話 以前網友怎麼提訴願的呢 麻煩建議一下囉
3.最後 想請問「同一病名提複檢」 到底是「一年內不行再提」? 還是「(除非病情加重)入伍前不能再提」?...眾說紛紜 我找過一些資料  都沒有關於這件事的條文出處(很多都是個人說法) 有人能跟我說一下哪個法條有嗎
感謝回答
[本貼已被 風武 於 2004年06月26日 11時57分30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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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nux
-- 時間:2004/6/12 上午 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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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病名在同一家醫院半年內不行再提。應該是這個樣子,我打過0800問過。如果不服,可至另一家醫院再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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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UTONIO
-- 時間:2004/6/12 上午 09: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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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是...入伍前所提出的兵役複檢...為同一種病因提出復檢一次為限..但除非在半年內病情有加重的情況則不在此限..何謂病情加重..這個就要由兵役單位來認定...另外申請訴願後的複檢都會到三軍總醫院唷!! 至於NUX所說不服可以去其他家醫院..是說..下部隊..如果你去高雄802沒過的話..還可以去其他4級以上的軍醫院驗..不過就挺麻煩的啦!!因為如果你去三總沒過的話..去其他家軍醫院有過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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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風武
-- 時間:2004/6/13 上午 1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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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可以二次複檢是因為 慈濟不接收他的複檢 才可以重選醫院 你如果要申請訴願 還是要拿你手中有的診斷證明和體位判定結果去兵役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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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tojakovic
-- 時間:2004/6/14 下午 1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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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打去市政府的兵役課問(不是區公所) 他說申請訴願要自己填訴願單(到司法部下載) 然後將訴願單和相關文件(診斷書、判決書、身份文件..etc) 寄到「內政部」去....
我想問的是 之前訴願成功而可以再複檢的人不是去縣市政府兵役單位辦的嗎? 要我自己向內政部申請 難道今天辦事人員在虎爛我?...@_@
還有 他說我不如等新訓時再申請驗退(我二梯預士) 應該會比訴願再複檢還快 (他說即使訴願被受理也要等很久 之後的處理程序也不短 算一算搞不好我都入伍了) 你覺得他說的有道理嗎? (有誇大訴願時程時間的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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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風武
-- 時間:2004/6/14 下午 11: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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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將資料送去哪 就我所知是所屬地兵役處 如果有錯 很抱歉      如果送錯,可能就麻煩一點,再跑一趟 2. 就時間來說 他說的對 訴願加上複檢完成等結果 的確要不少時間     但你入伍後 跑起來更麻煩 請去看看其他網友的經驗 就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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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新兵戰士001
-- 時間:2004/9/23 下午 01:40:03
-- 回復:關於複檢後提"訴願"(扁平足)----訴願
[quote]以下是引用 stojakovic 在 2004/6/12 上午 08:24:23 的發言: 我日前在台中榮總做扁平足兵役複檢 檢查結果是165度  由於這是個臨界值 加上我自己有驗超過165度的(其他醫院)紀錄  (一張寫168 一張寫超過165) 有網友建議我去申請「訴願」  (有網友用訴願得到再複檢的機會)  我想問的是  1.「訴願」要向哪個單位提出呢?也是縣市政府兵役單位嗎?  (體位判決書上寫向「內政部」提出..@_@..??)  2.我曾打給縣市兵役單位詢問 他們說他們是依診斷書開會改判  我真的提訴願的話 也是重審診斷書而已  (他們邏輯是:有錯誤也是診斷書有錯 他們「依診斷書判決」的判決沒錯)  如果是這樣的話 以前網友怎麼提訴願的呢 麻煩建議一下囉  3.最後 想請問「同一病名提複檢」 到底是「一年內不行再提」?  還是「(除非病情加重)入伍前不能再提」?...眾說紛紜  我找過一些資料 都沒有關於這件事的條文出處(很多都是個人說法)  有人能跟我說一下哪個法條有嗎  感謝回答  [本貼已被 風武 於 2004年06月26日 11時57分30秒 編輯過] [/quote]
版友那位應該是以去不同醫院拿診斷書,向公所陳情要求重新複檢,不是訴願,訴願是無法再複檢的 只能如你所說依診斷書再改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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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bigheadkai
-- 時間:2004/11/1 下午 04: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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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於訴願決定仍然不服,也就是維持原判,依法可以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見行政訴訟法第四條),這可能是入營服役前最後的救濟途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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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fine0414
-- 時間:2005/3/4 下午 03:56:18
-- 回復:關於複檢後提"訴願"(扁平足)----訴願
申請訴願如果結果還是不服,可以於半年內再申請自費到七大醫院自費複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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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ㄚ風
-- 時間:2005/3/8 下午 10:38:59
-- 回復:關於複檢後提"訴願"(扁平足)----訴願
[quote]以下是引用 stojakovic 在 2004/6/12 上午 08:24:23 的發言: 我日前在台中榮總做扁平足兵役複檢 檢查結果是165度  由於這是個臨界值 加上我自己有驗超過165度的(其他醫院)紀錄  (一張寫168 一張寫超過165) 有網友建議我去申請「訴願」  (有網友用訴願得到再複檢的機會)  我想問的是  1.「訴願」要向哪個單位提出呢?也是縣市政府兵役單位嗎?  (體位判決書上寫向「內政部」提出..@_@..??)  2.我曾打給縣市兵役單位詢問 他們說他們是依診斷書開會改判  我真的提訴願的話 也是重審診斷書而已  (他們邏輯是:有錯誤也是診斷書有錯 他們「依診斷書判決」的判決沒錯)  如果是這樣的話 以前網友怎麼提訴願的呢 麻煩建議一下囉  3.最後 想請問「同一病名提複檢」 到底是「一年內不行再提」?  還是「(除非病情加重)入伍前不能再提」?...眾說紛紜  我找過一些資料 都沒有關於這件事的條文出處(很多都是個人說法)  有人能跟我說一下哪個法條有嗎  感謝回答  [本貼已被 風武 於 2004年06月26日 11時57分30秒 編輯過] ~~~~~~~請問大大~足弓ㄉ弧度是肌肉ㄉ部分? 還是X光顯示骨頭ㄉ部分?我之前體檢過一次,現在因為還在念書所以辦緩徵~請問在嘉義有什麼醫院可以驗扁平足ㄉ?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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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boggie0556
-- 時間:2005/4/9 下午 0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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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複檢沒過...最後165度 這樣我就是要等就是ㄌ~等到半年後才能在同一個醫院再驗囉 還是我可以到三總去驗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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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irmaster
-- 時間:2005/4/10 下午 03: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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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參考:http://www.mmstop.net/bbs/goodtop.asp 裡頭有一篇扁平足歷險全紀錄,再去其它醫學中心量有達標準的診斷書,再去兵役局陳情看能不能再複檢一次,假如還沒過,就只有入伍後才能再複檢了。 現在已經沒有半年還可以再複檢了,同一個病名只有一次機會而以。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4月10日 15時28分46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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