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丫凱
-- 時間:2004/11/3 下午 06:24:13
-- 回復:[求助]椎間盤突出的問題
1.可以參考這篇:http://www.mmstop.net/bbs/forum_view.asp?forum_id=7&view_id=14150 2.椎間盤突出症合併神經功能障礙,業經手術治療者應檢具區域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病理報告為判斷依據。所以要注意要去區域級以上的醫院開刀才可以佐證) 3.假如是椎間盤開刀是難以判定體位,一年後是判替代役乙等(假如一年後沒有神經功能障礙有神經功能障礙是判免役體位)
你這邊有一個要注意的地方是,你要先打電話到公所問,你說你因椎間盤突出醫生要幫你開刀,請問他後續可否再申請改判體位,因為同一病名是不能重覆申請,但是若病況惡化足以改判體位是可以申請的,為保險起見還是在開刀前先詢問公所,假如可以申請那就可以去開刀了,開刀完應是判為難以判定體位,一年後再檢查有沒有神經傳導功能障礙,有的話是判免役,沒有的話就是替代役乙等體位(可以再詢問兵役課人員確認一下)
另外就是你開刀原因應該是椎間盤突出症合併神經功能障礙吧(假如是椎間盤突出無神經症狀應該就不行了喔),記得開完刀也要請醫師寫清楚是合併神經功能障礙
(因為役男改判都是玩文字遊戲,其中替代役乙等體位:椎間盤突出症合併神經功能障礙,經手術治療一年以上無神經功能障礙者。而免役體位也是:椎間盤突出症合併神經功能障礙,經手術治療一年以上仍有神經功能障礙者。)
以上供參考^^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4年11月04日 12時47分31秒 編輯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