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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691109
--  時間:2005/2/25 下午 04:44:35
--  急求助大大,停役後的問題
我是69年次ㄉ   之前我因為十字韌帶斷裂而因病停役,我是開完重建手術才停役ㄉ,重開完刀後停役已過ㄌ2個月ㄌ,我聽說69年次以前停役ㄉ都不用再回役,可是後備司令部為何又寄張一單子給我,說到時屆滿(6個月後)要在安排我複檢,那我到底還要不要回役ㄚ,(之前pento大大也跟我說我不用在當兵ㄌ),附帶說明當初因病停役之後ㄉ體位是"難以判定"體位 , 因為開完刀到未滿6個月都是"難以判定"體位 


[本貼已被 風武 於 2005年02月26日 17時41分35秒 編輯過]
--  作者:風武
--  時間:2005/2/25 下午 06:12:12
--  
因病傷殘廢停役,其等待複檢及體位判定期間合逾一年以上,且服現役期已逾六個月以上者,也就是說還是要再複檢一次,不是不用複檢!這裡指的是難以判定一年後再複檢一次,變成常備兵體位,有逾合一年以上就可以免予回役。

以上是阿凱兄在另外留言中的回覆

並不是停役後就馬上不用回役的
--  作者:丫凱
--  時間:2005/2/25 下午 06:12:24
--  
補充一下:

複檢時被打成常備兵體位時,不用回役的情況就只有以下四種:
1.精神系統疾病
2.因參加作戰,演習,訓練或執行公務所致病傷殘癈而停役者
3.因前二款以外病傷殘廢停役,其等待複檢及體位判定合逾一年以上,且服現役期已逾六個月以上者
4.回役後補現役役期未滿三個月者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2月25日 19時38分12秒 編輯過]
--  作者:a691109
--  時間:2005/2/25 下午 06:14:11
--  回復:急求助大大,停役後的問題 (所有已停役過ㄉ人照過來)
還有如果要複檢會到哪家醫院勒,是不是會到三總嗎?我知道這是兵役科安排ㄉ。
還向我這種左腳十字韌帶全斷ㄉ,複檢有可能是常備役嗎?
因為我復健都沒去做,而上下樓梯都是用右腳撐,左腳常常軟腳而跌倒。真是慘。
--  作者:丫凱
--  時間:2005/2/25 下午 06:20:03
--  
1.應該都是會安排到三總,因為你是在三總手術的。

2.穩定度在0.5公分以下者或是肌肉萎縮在2公分以下者都是常備兵乙等體位(請參考體位表:膝關節損傷這一條)(我問基隆市兵役局的)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2月25日 19時27分43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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