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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同一病名能否再次申請複檢?
(http://mmstop.net/bbs/forum_list.asp?forum_id=7&view_id=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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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bradyo
-- 時間:2005/4/12 下午 08:07:12
-- [求助]同一病名能否再次申請複檢?
版大您好: 小弟之前曾以"肘關節過度曲張"申請過公費複檢,可是結果並沒有達到替代役體位。 過了一年,現在小弟仍想以"肘關節過度曲張"此項申請複檢,不知可否?
"徵兵規則"中第十四條 役男經徵兵檢查後,對判定之體位認為有疑義者,應依下列方式之一,申請改判體位: 一  填具申請書,並檢具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報請戶籍地鄉 (鎮、市、 區) 公所轉報直轄市、縣 (市) 政       府審核,准予複檢者,即送複檢醫院複檢,並由徵兵檢查委員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 二  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複檢醫院兵役用診斷證明書,由戶籍地鄉 (鎮、市、區) 公所報請直轄市、縣 (市)       政府轉送徵兵檢查委員會判定體位。 前項申請改判體位案件,徵兵檢查委員會於判定體位前,應送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審議。 依第一項規定判定結果與原判定體位相同者,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改判體位。
這條文的意思是:1. 我不能再以"肘關節過度曲張"申請兵役複檢(公費和自費)嗎?                         或是2. 我可以同一病名申請自費複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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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丫凱
-- 時間:2005/4/12 下午 09: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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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病名是無法再申請公費或自費複檢的(除非是入伍後還有驗退及停役的機會) PS.去年底有向兵役局確認過,他們說現在已經沒有什麼半年一年可再複檢了,你可以再詢問確認看看喔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4月12日 21時56分10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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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bradyo
-- 時間:2005/4/13 下午 03:52:25
-- 回復:[求助]同一病名能否再次申請複檢?
再麻煩各位前輩解答一下: 小弟爬過文,不是可以以"病情加重"為由再次申請複檢 小弟在一般公立醫院的兵役體檢的肘關節曲張角度皆超過32度 而替代役乙等體位只要超過30度 但上次在榮總的複檢被判定為28度,常備役乙等(那時還不知道有貴站的存在, 以致不清楚可以申請訴願)
請問小弟是否可以帶著新的體檢診斷書,以病情加重為由, 到區公所申請自費複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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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丫凱
-- 時間:2005/4/13 下午 05: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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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詢問縣市政府的兵役局人員,兵役局人員有答應就該就可以了,因為假如你直接去公所兵役課,兵役課人員有時侯搞不清楚狀況(而且公所還是要把資料送兵役局審核)
而病情加重是指:如:目前是因肝炎被判替甲,而現在已經患有慢性肝炎了已經符合免役標準,可以再申請改判體位或近視方面,視力持續加深產生黃斑病變或合併其它角膜疾病等。 至於你的肘關節角度是屬角度量測方面,假如要用病情加重,就不知道會不會被接受了,就像是扁平足量角度一樣,我是沒有聽過扁平足有利用病情加重再去申請的例子,建議你可能要先問一下縣市政府兵役局人員確認看看 。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4月13日 17時24分44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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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utealu
-- 時間:2005/4/14 下午 11:45:01
-- 回復:[求助]同一病名能否再次申請複檢?
阿凱大大的兵役法條真的沒話講... 多虧有阿凱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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