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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請問69年次以前、69年次以後兵役差別?     (http://mmstop.net/bbs/forum_list.asp?forum_id=7&view_id=23148)
--  作者:wizardy29
--  時間:2005/7/27 下午 06:52:48
--  [求助]請問69年次以前、69年次以後兵役差別?
請問各位
我在網路上找了許久相關的文章
就是沒有發現任何「公文、條文、法規」有明文寫出69年次以前、69年次以後的兵役問題
倒是有聽說、有看到其它人寫的文章提及

想請問相關的規定是在哪個網站可以查詢??
或是有哪位好心人士可以在此提供和年次相關的兵役訊息呢??

●我是67年次的,停役一年後經複檢後改判替代役乙等。據說69年次以前是編列補充兵12天,但已於去年07/19入營至10/27停役生效,12天還需要去嗎??●

因為聽了很多也查到許多不同版本的說明
頭都已經昏了
有人說因為是69年次以前所以不用再去
也有人說補充兵12天就是12天,先前的軍營日子不能被折抵

所以真的很想親眼看到「正式公文規範」才有辦法安心

麻煩大家
謝謝!!
--  作者:丫凱
--  時間:2005/7/27 下午 11:13:28
--  回復:[求助]請問69年次以前、69年次以後兵役差別?
假如新訓有結訓的話,就可以拿停役令去折抵12天的補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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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人員依兵役法施行法第十七條所定,得檢具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 

  )公所申請,由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並檢附證明文件,函送戶籍地直 

  轄市、縣(市)後備司令部辦理檢定,合格者層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發給補充兵證 

  明書,免予徵集入營施以軍事訓練: 

  (一)曾受各軍事學校新生入伍訓練結訓者,持退學或開除學籍通知書辦理。 
  (二)曾受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基礎教育,不分軍種兵科,訓練時間滿該訓練梯次八 

    週(五十六天)以上者,持退訓証明書辦理。 
  (三)曾受常備兵新生入伍訓練結訓者,持停役令辦理。  

 (四)替代役役男軍事基礎訓練結訓者,持施訓單位結訓證明文件辦理。 

    前項人員經徵集入營後始申請者,由陸軍總部查證後,開具證明書辦理退訓, 

    並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六十九年次以前常備兵因病停役人員,經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核判 

  替代役體位者,即發給補充兵證明書轉服補充兵役,並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 

  )政府。 

五、 應受補充兵軍事訓練者,依徵集程序徵集入營施以二週(十二天)軍事訓練,訓練 

  期間逢例假、國定、特定假日均照常實施訓練。 

  訓練期間請病假、公假及事假合計逾教育計畫所定時間六分之一者,或請事假逾教 

  育計畫所定時間八分之一者,應予退訓,並通知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安 

  排併下一年次或下一梯次再予徵集復訓。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7月27日 23時14分01秒 編輯過]
--  作者:丫凱
--  時間:2005/7/27 下午 11:24:18
--  
替代役體位才有69年次以前及69年次以後之分別
--  作者:wizardy29
--  時間:2005/7/27 下午 11:57:00
--  回復:[求助]請問69年次以前、69年次以後兵役差別?
非常感謝你詳盡的資料提供及回答

冒昧請教
相關條文是從何處得知的呢??

謝謝!!
--  作者:丫凱
--  時間:2005/7/28 下午 11:06:41
--  
我是之前好像在兵役處網站找到的,我把他蒐集在電腦裡,不過我忘記在那裡找到的了
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問一下公所人員確認一下會比較清楚喔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7月28日 23時07分09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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