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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論][注意]B肝問題以及新版跟舊版的法規問題     (http://mmstop.net/bbs/forum_list.asp?forum_id=7&view_id=28491)
--  作者:arkuei
--  時間:2006/2/23 下午 01:08:18
--  [討論][注意]B肝問題以及新版跟舊版的法規問題
剛剛瀏覽一些舊文章時候,發現阿凱兄貼的:
舊的:
丙等: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經組織切片證實者。

現在的:
免役體位:肝功能試驗異常且經組織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者。

我是69年次的,我適用於舊版嗎? 而且我是E抗原陽性的B型肝炎
若是這樣,是否不用理會肝指數了?因為我今日打電話去醫勤組,
他說我的函文已經審核完畢,正在發文到總部..好像真的可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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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篇文章:
文章如下
T2 fox2:
這是我最後一次公開說明B肝帶原複檢的方法。
B肝帶原的的確確不用當兵,但是不是靠驗GPT、GOT。
先說小弟我的狀況。自小弟我高中得知有B肝之後,
經常定期檢查,GOT、GPT從未高過正常值,
這次兵役複檢甚至低到只有20出頭。
但是我當然不是拿這個檢驗值去申請複檢。
經由我念醫的好友指點,我去作了肝穿刺的生化檢驗。
情況是這樣的,兵役體檢表中並無明文規定B肝可以不用當兵,
但是只要你能證實你的肝在發炎狀態,就可以不用當。
我的醫生朋友跟我說,只要是肝病毒帶原,
肝多少都會有發炎狀況。所以,等於是間接表示B肝帶原不用當兵。
各位瞭解了嗎?就是說你以適當的方法證明肝發炎即可。
而這個方法就是肝穿刺,完全合法且不傷身。
各位可以去調查醫學院學生,他們沒有半個B肝帶原去當兵的。
肝穿刺就是將一根長針刺進腹部直接取肝細胞作生化檢驗,
需要局部麻醉,及半天(6小時)的休養期,
只要跟醫生說明為了兵役體檢要作肝穿刺,
醫生多半不會拒絕,因為他們習以為常了。
最好去大醫院如台大長庚掛內科門診,醫生會幫你安排。
等檢驗結果出來,報告上會分成幾項,如發炎、纖維化傾向等等,
如果發炎這項不是negative(未發炎),你九成不用當了。
請醫師開好兵役用診斷證明,上面至少要有『緩慢持續性肝發炎』的診斷,
拿去區公所的兵役科申請複檢,接下來就是等候複檢通知,複檢完等結果了。
申請複檢不會超過兩星期,但是等結果就好很久了,我等了三個月。
跟各位說,我的GOT、GPT在三總驗仍然是20左右,
肝穿刺報告發炎狀況是mild,就是極輕微,仍然被列為丙等體位。 

而我的診斷證明書上面也寫著"『緩慢持續性肝發炎』",並且加上穿刺6次
產生腹痛, 越來越混淆了.. 到底是需要"肝功能試驗異常且經組織切片證實
為慢性肝炎者"這個嗎@@? 
煩請知道的前輩,看一下..
--  作者:GII
--  時間:2006/2/24 上午 12:20:03
--  回復:[討論][注意]B肝問題以及新版跟舊版的法規問題
現行法令已經沒有丙等體位了,丙等體位,是在89年以前的法令,89年到現在,體位表已經修正兩次了,所以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看下面條文已有說明:
為維兵役行政之連續、一貫及公平性,並本法律從新從優原則,對「體位區分標準」發布施行前、後,有關役男經體檢、複檢之體位判定配合措施如下:
(一)在「體位區分標準」發布生效前,已判定體位者,除依本配合措施重測改判外,仍維持原判體位。
(二)於「體位區分標準」發布生效後,役男之體檢、複檢即依新標準辦理。

而醫院審核完畢,不代表你已經通過停役,醫院主要是將你的病因填在三連單上,送總部,由總部開會是否有符合停役標準,所以除非是醫院方面幫你寫"肝功能試驗異常且經組織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者",才能順利停役,不然若是幫你寫肝功能試驗正常且經組織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者"就不能停役了,審核是總部在審核的不是醫院,而且停役是不看體位表的,停役是看:常備兵病傷殘廢停役檢定標準,第73項:肝功能異常且經組織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者,後續後備司令部判體位才是看體位表!

還是希望醫生幫你填異常你能順利停役,祝你順利 
--  作者:Witea
--  時間:2006/2/25 下午 05:42:39
--  回復:[討論][注意]B肝問題以及新版跟舊版的法規問題
Q: 
請問丙等體位服乙種國民兵役;
那麼替代役乙等體位是不是丙等體位;
為什麼替代役乙等體位服補充兵役;
是不是服完補充兵役就以補充兵備役列管;
這兩者之間有何不同. 

兵役處回覆: (2004/10/08) 
小和您好:

現行兵役法令已無丙等體位、乙種國民兵;法令修定前經核定之國民兵,目前僅列管至除役止。
替代役乙等體位服完補充兵役後則以補充兵備役列管,準用後備軍人管理規則,其動員、臨時、教育、勤務、等
   
--  作者:arkuei
--  時間:2006/2/26 上午 09:59:08
--  
若是肝功能指數正常,切片為慢性肝炎, 還有機會當替代役嗎?
--  作者:GII
--  時間:2006/2/26 下午 1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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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正常,連停役都沒辦法停役了,怎麼能改判成替代役呢?? 
判體位是核定停役後,軍方會再送資料到後備司令部去判體位
--  作者:arkuei
--  時間:2006/2/26 下午 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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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也只能在提出複檢? 因為若是不符合停役者,可以在書面資料說明理由,對吧@@?
--  作者:GII
--  時間:2006/2/26 下午 11:49:19
--  
就等等看結果如何吧,至於能不能再複檢,這你可能要問你們人事官了吧,我就不大清楚了
我只知 道同一個病名不能重複申請停役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6年02月27日 01時37分39秒 編輯過]
--  作者:arkuei
--  時間:2006/2/28 上午 10:22:11
--  
感謝,不過我知道有條法規說明,若不符合停役者,可於翌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在交給人事權責單位作處理. 希望能再檢驗一次肝指數,光靠指數根本就是不合理的,不明白法規在想什麼.只要一~兩天不睡覺,都會飆高..這讓我覺得非常那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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