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GII
-- 時間:2007/7/11 下午 10: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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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依規定同一個病名只能複檢一次,入伍前不能再申請了,只能入伍後再找機會,萬一沒過我個人是建議你不要在新訓辦驗退,等下部隊後再去辦理停役,假如你是69年次以後出生的請等服役天數滿120天後再去辦理,就不用再回役了,也不用擔心以後又要回去當兵 精神疾病我幾乎是沒接觸過,所以也幫不上什麼忙,只能祝你複檢順利加油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07月11日 22時41分15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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