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GII
-- 時間:2008/10/1 下午 06: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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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只能回醫院找當初幫你複檢的醫師討論看看,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誤差,假如複檢醫師肯改的話,就趕快改診斷書拿去縣市政府去送審,複檢醫師假如還是維持原意,那就沒辦法啦,因為複檢本來就是要依複檢醫院檢查為準,你的情況還好,我還遇過更嘔的情況,就是初檢跟複檢是同家醫院,但角度確差很多,最後也是沒辦法
不然就只能等收到判定結果後,你自己再到縣市政府陳情看看,但是陳情的話要承辦人員自己決定是否接納,所以要看承辦人員願不願意,以前的版友是再去找兩家不同的醫院測量,拿兩家醫院的證明來證明複檢測量有誤,這樣承辦人員也比較能接,還有一點就是,即使接受了,他最後會應該還是安排你到三軍總醫院檢查,以三總為標準,所以你到三總更是凶多吉少,三總是出名的大鐵板,有可能會比你現在複檢測量出來的數據更低,甚至要當兵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8年10月01日 18時42分31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8年10月01日 18時44分32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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