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能用同一病因申請復檢沒錯^^" 你的開刀證明是哪家醫院開的? 一般而言只要(區域級)公立醫院一般證明(這個參考財團法人醫院評鑑), 以及符合體位審查標準的病因(這個首頁就有了),應該都不會無法申請才對 既然被退件你只好再去看一次醫生,請醫生開證明 然後去公所申請複檢,同樣的病因是不能再申請複檢的 不過你並沒有複檢不是嗎= =",那應該不至於不能申請,詳細情形你應該要跟公所盧一下 不過你既然要再去檢查一次,台南成大跟高雄榮總都是復檢醫院 我記得成大是不看其他家醫院的報告,榮總應該會請你先去別間檢查,802是軍醫院不清楚 如果你再去新訓的話應該是不會再被踢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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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dora
2004-08-0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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