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忘記加主題. 重新再發問一次: 我是入伍後在做體檢時,被醫官判定為身高不足. 後來經轉診到台中的三軍總醫院做檢查.(我想這應該是複檢吧) 到第十天班長叫我東西可以收拾了.因為我被驗退了. 隔天我把驗退證明交到區公所後,區公所的先生是叫我等體位判定書. 我在三總量的是身高157.7.體重61. 那這樣我是等體位判定書就好.還是說我還要再做一次複檢. 我回到家後我查了一下.我的身高是替代役乙等體位.而且我是68年次的.應該是再去當補充兵. 我現在問題是等體位判定書就好.還是說我還要再做一次複檢. 我是怕說再做一次複檢身高量得又不一樣.說不定又得回去當完常備兵. 希望版主或其它有經驗的大大幫忙解惑. 因為在這好像沒人有發表過類似經驗.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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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thyst597
2005-11-0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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