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經在新訓簽下志願士兵,自願到金門,不過志願役不是都要先受完第二專長訓才會下部隊嗎?為什麼我是直接送到金門,而沒受第二專長訓。 重點是我想要退志願役,不過金門那邊的人事官說我要退可以,但之後還是待在原部隊(金門),可是不是退了還要再重新抽籤嗎?那個人事官說什麼人事令已經下來了,退了之後還要呆在原部隊,不過我目前還是義務役啊,難到就沒辦法重抽嗎? 請好心的弟兄幫忙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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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8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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