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李岳耿金門一日電)金門縣政府民政局兵役課表示,目前國軍官兵退役後,可在任何一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歸鄉報到,不必一定要返回戶籍地辦理。 縣府兵役課指出,以往役男退伍歸鄉報到,須回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但部份役男曾因就業或就學等原因,未能按退伍報到期限,回到戶籍地辦理而觸法;內政部及國防部為了更加便民,早已開始受理退伍軍人異地歸鄉報到,大幅減少民眾退伍後辦理各項手續的不便。 兵役課同時提醒退伍官兵,按規定離營退伍之後備軍人,應於離營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退伍令、報到憑證卡、印章及國民身分證等,向鄉鎮市公所役政單位辦理退伍報到手續。 |
Facebook討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