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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聞社記者孔繁嘉台北卅日電)「服兵役」是役男應盡的義務,但政府更有照顧役男之責,為此,內政部在照顧家境清寒役男上,特地成立「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專案,役男家屬若生活發生困難,除一般社會救濟管道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外,也可再向役政單位申辦「救助」,如此,役男就可無後顧之憂安心服役。 內政部民政司表示,役男家屬生活發生困難時,可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役政單位申請生活扶助,經公所家況調查及縣市政府審核後符合規定列級者(甲、乙、丙級),除發放一次安家費及三節(春節、端節、秋節)扶助金外,另原先僅限核列甲級戶者才可申請優先分發(含調返)戶籍地或附近地區服役,放寬為核列乙、丙級及社政機關核列為低收入戶者,皆可持公所出具之生活扶助證明書及低收入戶證明,逕向服役單位申請優先分發(含調返)戶籍地或附近地區服役。 此外,民政司也指出,經各縣市政府核列為甲、乙、丙級生活扶助戶者,服役期間家中有天災、人禍、生育、死亡等事故,於事實發生三個月內均可檢證申請補助,經縣市政府審核符合條件後,即將相關補助費匯入家屬郵局儲簿帳戶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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