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我是一個剛下部隊不久的菜鳥兵,因種種原因,想於服役中簽志願役,目前在外島服役,有幾項問題想請教各位前輩,希望能得到相關資訊的解答,煩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1.軍中學長說,先簽志願役再去受訓,比較有優勢,請問,是受什麼訓?有朋友建議我先申請受士官訓,回來是下士後,再簽志願役,可以直接任用下士官,薪水會比較高,請問我該怎麼選擇?我是學資訊的,是否有資訊類的訓可以受?或是有推薦怎樣的管道,是比較ok的?     2.因為現在在外島服役,是不是簽了志願役後,就可以申請離戶籍地近的軍營服役?     3.學長說,可以選兵種還是兵科,請問選哪一種比較好?我住在基隆,想離家近一點,但不曉得哪一種名額會比較多?     4.之前姊夫在當兵的時候,是在國防部勤指部,請問這地方可以申請志願役嗎?     5.簽了自願役之後,薪水、福利各方面,真的都像大家說的那麼好嗎?真的可以週休二日嗎?(除了留守以外)     以上,是我目前想到的大問題,希望有人能替我解答,感激不盡,謝謝。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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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eeze0427
2010-09-07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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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副排長
2010-09-07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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