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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說一下家裡的狀況 我是獨子  家裡離婚 我是跟媽媽住 爸爸最近 因工作 腦部撞傷過世 他是公務員 有撫卹令 媽媽 五十多歲 到處打零工的工作 沒有正式的收入 家裡有貸款買的房子 自住一棟 今天 去市公所問 市公所的人員說 不只爸爸要有撫卹令 要媽媽60歲以上 或過世 有撫卹令 才能辦補充兵 可是我看補充兵的條文說 家人過世且沒有兄弟姊妹 是要爸媽都過世 才能申請嗎  只有爸爸一個人過世不能申請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3月22日 01時05分44秒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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