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沒想到停役之後,才發現當兵沒什麼不好, 現在想考志願役, 可是之前腳受傷,辦了停役, 瀏覽了志願役的報名簡章, 發現免役不能考試!! 一般來講,當超過120天,會被改判成免役, 我已經超過120天了!!! 可是我想考志願役, 很怕醫官把我的體位改判成免役 那我該怎麼辦呢??? 現在唯一的方法好像是改當替代役~~ 因為我的腳傷,當初醫生也沒保證可以辦停役 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沒想到竟然成功了= = 停役成功後又開始後悔...真是悔不當初><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1年05月23日 18時47分14秒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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