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單描述狀況 10/20官田入營新訓 10/22氣喘已經發作,使用自己帶支氣管擴張劑 10/23氣喘發作送柳營奇美醫院(第一次急診) 10/24氣喘發作送柳營奇美醫院(第二次急診) 10/25轉診出去國軍高雄總醫院 (做肺功能檢查-結果正常) 10/26氣喘發作送柳營奇美醫院(第三次急診) 10/27氣喘發作送柳營奇美醫院(第四次急診) 我的情況是發作後掛急診治療完後返營, 又發作再回去急診一直循環 10/28轉診高雄國軍總醫院住院 一直住院到11/3,住院仍有喘鳴聲 奇美的急診 診斷書內容為下 氣喘併急性發作 急性支氣管炎 共三分不同日期 國軍胸腔感染科醫生說:自第一次 發病有醫院紀錄後14天後再次發作 才算第二次 (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 所以醫生也說不能幫我驗退 現在我很怕回軍營,因為發作太多次了, 現在人在醫院沒發作但是呼吸還是很困難 所以我的問題是 :我能驗退嗎? 如果可以驗退,驗退後可能判什麼體位? PS. 802國軍醫院醫生說我的氣喘病歷有喘鳴聲 2011-11-03 18:02:46 補充 我有找到停役標準不知道有沒有用 http://mab.mnd.gov.tw/web/03job/savedata/05checkup_2_data01.pdf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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