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南區專訓中心某營部連今年5月集合部隊時,有2名19歲的二等兵公然抗命,拒絕集合。葉姓中校營長聞訊,立刻將2人叫到營長室,告知抗命會違反軍法,豈料其中一人竟反嗆:「你試試看阿!我也不是沒被關過」隨即返回寢室睡覺。高雄地院審理後,近日依《海陸空軍刑法》抗命罪判處各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姓、蔡姓男子現年19歲,今年1月30日入伍後,在陸軍南區專訓中心(鳳山區陸軍官校)某營營部連服4個月兵役。5月18日上午8點,該連集合部隊準備操課,但林、蔡2人自恃是「待退弟兄」剩不到2週退伍,竟穿著拖鞋和運動服在營舍閒晃,還拒絕著裝集合。 葉姓營長聽聞後,先命黃姓中尉輔導長前往了解,但林、蔡2人抗命,拒絕外出集合。營長聽聞後,又命連級幹部將2人帶到營長室,並詢問原因。沒想到林兵竟回:「為什麼我要穿布鞋,我在家都是穿拖鞋」,營長告知抗命恐面臨相關刑責,林更囂張回:「我也不是沒有被關過」等語,旋即回寢室睡覺。 憲兵隊偵辦時,林、蔡2人否認犯行,直到移送高雄地檢才坦承有嗆長官、拒絕集合,被依《海陸空軍刑法》抗命、對長官恐嚇罪嫌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林男沒有意圖加害葉姓營長的言行,且葉姓營長偵詢時也表示自己沒有因此心生畏懼,因此恐嚇長官部分尚難論斷。不過2人抗命罪部分事證明確,已減損幹部領導威信,嚴重危害軍紀,因此依《海陸空軍刑法》第47條第一項之違抗命令罪判處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 消息一出,許多基層軍士官聽聞都不禁搖頭,難以相信士兵抗命、以下犯上,竟只要繳6萬元就不用坐牢,「以後都不知道要怎麼帶兵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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