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指出,配合兵役制度轉型及兵役法修正,國防部與內政部於100年12月30日公告,83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自102年起改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區分第1階段入伍訓練及第2階段專長訓練,各為期8週,合計4個月。 內政部役政署進一步指出,兵役法修正後,首批申請2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經徵兵檢查符合常備役體位役男,已於今年9月2日完成2階段軍事訓練;凡接受2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者,發給結訓令並以常備兵後備役管理。 內政部役政署呼籲,83年次以後有意願申請2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大1或專3在學役男,在考量連續2年暑假期間可以接受訓練後,可由役男或家長於11月17日前,準備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並攜帶役男及家長(法定代理人)印章,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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