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指出,惡整洪男的上士副排長郝錚,已被依「藉勢凌虐部屬罪」判1年徒刑確定,其他多名軍中幹部則被記過或申誡處分。 洪母兩年多前曾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要求軍中給真相,引起社會關注。 洪母具狀指控,兒子從台大物理所畢業,下部隊時才27歲,因拒絕簽「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被刻意刁難、狂操,常被罵︰「他媽的,你是要教幾次才會懂啊!你學歷這麼高,這麼簡單都不會!」「白癡啊!」百般嘲諷。 洪男遭羞辱刁難 痛哭6次 洪母說,有一次兒子加班到半夜,因體力不支睡著,還被副排長郝錚踢醒,命令他繼續工作;還曾因被連上士官羞辱,至少有6次被罵到痛哭,導致他不堪身心壓力而跳樓,要求軍方賠償657萬多元。 陸軍司令部主張,部隊生活有特殊性,大叫或辱罵,與不當管教間,未必畫上等號,雖有多人因連坐法受行政處分,但其疏失行為和洪男死亡應無因果關係。 一審審理認定,洪男曾遭長官冷言冷語嘲諷、威脅,最後因身體不適導致情緒潰堤,多人目睹他在餐廳外哭泣,並診斷出有焦慮症、胸痛,是他跳樓自殺的「間接原因」,但他自身應負擔3成責任,判應國賠;不過,高院認為,洪男跳樓身亡應與其個性有關,改判不必國賠。 更一審則認定,洪男入伍前無任何精神疾病,生性開朗,卻在遭長官刁難後,因情緒不穩跳樓身亡,昨改判應國賠。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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