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今年3月17日簡男休假離營,原應於20日返營,竟在外滯留,新訓中心21日發佈離營通報,因19日借宿友人家時,竊取友人3千元,友人報警處理,簡男被派出所帶回製作筆錄,警方發現簡男逃兵後,即通知新訓中心將他帶回營區,不料,簡男與新訓中心士官至台北車站時,又以欠缺花用須申請急難救助金,於填寫相關資料時,再度趁隙逃脫未歸營,事後憲兵持檢察官開立搜索票,將他拘提並於4月13日責付部隊主管將他帶回。 沒想到,回到營區3天後,4月16日簡男又再度翻牆出營,5月10日在新北市三重區網咖遭新北市憲兵隊查獲。 庭訊時,簡男表示,因逃兵缺錢花用,才會偷朋友的錢,也坦承逃兵,檢方因此今將他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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