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職國手兵役配套草案預告!只要出國參賽即可獲得服12天補充兵資格,且適用歷屆所有國手,但只要具備補充兵資格,須列管三年,有義務協助辦理國內技能競,以及擔任下一屆國手培訓指導人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對於歷屆國手的保障都有考慮進來,勞動部感謝他們對於技職的貢獻,若是因為課業因素,仍沒辦法服役者,可在學業結束後,跟相關單位聯繫協助申請。但勞發署強調,有權益就有義務,未來須協助競賽相關宣導、技術傳承,以及協助培訓未來國手。 根據草案,認可賽事為國際技能競賽及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且資格認定為經由勞動部國手選拔賽「出國參賽選手」,而非正備取國手名單。 資格判斷規則,第45屆國際技能競賽及第10屆國際展能節起,每一屆國手只要在下一屆國際賽競賽日前申請,即可獲得服補充兵資格;歷屆國手部分,包含第44屆國際技能競賽及第9屆國際展能節及歷屆國手,只要在第45屆國際技能競賽及第10屆國際展能節競賽日前申請,同樣可獲得補充兵資格。勞發署解釋,若已經入伍當兵者只能繼續完成服役,因已不具備申請服補充兵資格,將無法轉換成補充兵身份。 但資格判斷有例外,若在時效內仍具備緩徵資格,導致無法在期限內申請服補充兵者,可延續到緩徵原因消失後的半年內申請,同樣具備服補充兵資格。例如第43屆國手目前仍是大一學生,因具備緩徵資格,仍無法申請服補充兵,則可等到大學或碩博士畢業後半年內,再申請即可。 具備服補充兵的國手須列管,三年內有義務配合勞動部須參加國際賽相關活動、出席下一屆國手培訓會議、擔任講座或指導人員、出席技能競賽活動、協助辦理國內技能競賽業務。 上會期立委黃國書引用《技職3.0》報導質詢教育部長潘文忠,要求技職國手應比照體育國手有兵役配套,並提案修《兵役法》法,依據修法結果,勞動部續而訂定子法;依照記者掌握子法日程,6至7月邀集學者專家訂定草案後,9月草案預告,11至12月做最終核定並公布實施。 第42屆國手李承達仍須服役一年,這學期修完學分後就面臨兵役徵集。他表示,這樣的兵役配套對想選國手的人誘因很大,而且對很多歷屆國手而言,培訓與出國比賽期間,事實上就是為國家貢獻,回國後保障本來就比較少,還要在畢業後去當兵,比同屆同學晚幾年出社會,兵役配套可以縮短這部分的不公平。 第43屆國手張翔舜仍須服役4個月,目前是大一學生。他表示,這屆全國技能競賽去幫忙卻沒有相關交通與住宿補助,但由於是自己義務幫忙,再加上補助有名額限制,這部分沒有關係,但若服補充兵後,未來三年內協助勞動部相關賽事進行,是否有相關補助?張翔舜還說,若當初為了選國手與培訓而休學或延畢過,畢業後還要當兵,就會有年資落差,並不公平。 相關報導連結: http://www.tvet3.info/military-national-champion-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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