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國軍留人 立委紛提修法版本 對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將討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國防部官員表示尊重。據悉,國防部對立委的修法方向基本認同。 根據國軍現行規定,軍官服役滿二十年者,才獲得領取終身俸的資格。目前中少尉最大服役年限為十年,上尉為十五年,若年限一到未能晉升,就必須強迫退伍,也無法領取終身俸,等於至少得晉升到少校以上才有機會。 國軍基層軍官編現過低,中少尉編現至今仍不到六成。因此,國防部擴大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ROTC)梯次,並端出各項加給增添誘因,近期亦推動「士官轉軍官」試行政策。朝野立委則另推動修法,延長軍官服役年限,設法替國軍「留人」。 立委羅致政指出,提出修法的目的在於延長尉官服役年限,維持國軍整體戰力完整,並配合年金改革,適度延緩屆齡退伍的年金負擔,因此延長尉級軍官兩年服役年限。 立委王定宇、呂玉玲提出的版本,則主張將中少尉、上尉服役年限提升至十五年、二十年;另從少校至上校,服役年限也自現行的二十、二十四、二十八年,提升至二十二、二十六、三十年。 羅致政的修法版本亦主張,軍醫、軍法、主財(主計與財務)、特種電偵、航管、行政、軍訓教官及其他具專業技術或職能人員,可在服役年限屆滿之際,申請繼續服役。 新聞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43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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