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男子2年多前被通知到場抽籤,陳男到場但拒絕抽籤,被代抽到自強外役監。他遲遲未依期報到,自強外役監獄替代役訓練班承辦人員以電話聯絡他盡速至服役單位報到,卻遭他反嗆「我也是讀法律的,行政法我比你懂」等語,態度十分傲慢。 男子事後被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送辦,但他向花蓮地院辯稱役政署將他自教育役變更為警察役的處分違法,強調他正就該行政處分提訴願及行政訴訟,不需到庭及前往報到服役,還揚言要向司改會檢舉承審法官,行政訴訟直到去年10月被駁回宣告確定,加上折抵役期,已經形同除役。 男子在知悉自己事實上除役後,才向法官坦承犯案,以訴訟停止審判為手段規避兵役義務,法官兼衡陳男大學畢業,目前創業中,月收入約3萬元,未婚無子女且與母親同住,日前依「替代役役男無故不就職役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以示懲儆。 新聞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18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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