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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話兒比我老公小」 志工媽媽外遇替代役男|閱讀:1607次

2018-03-10 13:18:00|發佈: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站|出處:蘋果日報
自由時報》報導,桃園市蘇姓替代役男,5年多前服役時認識大他21歲的志工媽媽,2人相戀並發生性行為,因頻繁通聯被女方丈夫抓包。
 
儘管蘇男否認當小王卻遭婦人打臉,出庭指證他「下面比較細小,比我老公的小」、「帶我上摩鐵,想陪我度過世界末日」。
 
桃園地院去年5月依妨害家庭罪判蘇男4月徒刑,婦人因丈夫撤告獲不起訴處分;法官昨就民事部分,以蘇男侵害婦人丈夫婚姻權,判決應賠償15萬元。(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蘇姓替代役男在國小服務,認識大他21歲學校志工媽媽,2人擦出愛的火花,多次到賓館發生關係。兩人關係被志工嬤嬤丈夫發現,怒告蘇男妨害家庭。地院審理時,志工媽媽供出,替代役男曾割包皮,生殖器比先生小,腿上有還有多個疤痕,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處4月徒刑;民事部分,需賠償對方先生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蘇男在國小擔任替代役,出軌的媽媽則在學校圖書館擔任志工。蘇男挨告後,為了脫罪,強調2人就只是朋友,而且年紀相差21歲,不可能會有上床的可能,是被誣陷。不過志工媽媽供稱,2人很常講電話、上摩鐵,還曾因替代役想「一起度過世界末日」,2012年12月21日當天2人在摩鐵裡,布置成「世界末日」模樣,一起翻雲覆雨。
 
志工媽媽還指證歷歷,多次看到蘇男下體,除割過包皮外,生殖器勃起時比先生的小,左、右腿都有10元、50元硬幣大小的疤痕。經法官勘驗蘇男腿部疤痕,與志工媽媽指證相符。
 
法官審理後認為,蘇男明知志工媽媽是人妻還有小孩,卻為一時私慾,破壞他人婚姻之圓滿幸福,造成對方配偶之痛苦,應深切反思,而且事後毫無悔意,也沒和人夫達成合解,犯後態度實屬不佳,僅念在他沒有其他前科,便依妨害家庭罪判處4月徒刑;民事部分,也要賠償15萬元。(突發中心石明啟/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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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10/131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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