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十六日電)國防科技役待遇、福利好,讓人稱羨,不過,也凸顯兵役制度公平性問題。內政部役政署初步規劃將國防科技役納入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在法定役期內只能支領一般服役薪資;原本民間高科技企業欲支付國防科技役男的薪資,繳交至政府成立的基金,統籌用於改善義務役相關福利措施。   內政部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辦理替代役徵集、訓練等相關業務,目前替代役分成警察役、教育服務役、外交役、體育役等十四個役別。國防科技役由國防部依「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官士官甄選要點」辦理。 役政署官員表示,國防科技役男接受三個月預備軍士官基礎教育訓練後,即可退伍,以後備軍人身份進入高科技私人企業任職,服務時間四年,平均月薪約三萬五至四萬元。目前約有五千人服國防科技役,任職私人企業約二千人,公部門約三千人。 官員說,替代役男薪給、福利比照常備兵役,平均月薪五、六千元、義務役預官約一萬八千元,反觀國防科技役,待遇、福利好,有的甚至可以分紅、配股。 役政署官員表示,高科技研發人才進入私人企業服務,有助國家發展,但必須建立在公平的兵役制度上;國防部辦理國防科技役,只是依據兵役法授權的「預備軍官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訂定作業要點,欠缺法源基礎。 官員指出,役政署擬修法將國防科技役納入替代役實施條例,讓國防科技役具法源基礎,且規範國防科技役在法定役期間只領取一般服役薪資;原本高科技私人企業應支付國防科技役男的薪資,放在政府另外成立的基金中,統籌運用以改善義務役相關福利措施。 官員表示,內政部與國防部對此規劃案都有共識,年底之前行政院兵役制度改革小組將開會研商,待行政院核定後,明年上半年將積極推動相關修法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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