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7月所提「近年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資源配置趨向之研析」報告指出,105至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的人事費不減反增。由102年的新台幣4146.48億元降至104年4070.97億元後,隨即逐年上升,至107年已達4257.56億元,增加186.59億元,增幅4.58%。 報告說,近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預算編列的人事費中,有逾半數用於國軍現役及退役人員,資源運用偏重於少數機關及特定職類人員的情形頗為明顯。 報告表示,從102年至107年度,國防部主管各年度人事費預算皆占中央政府總預算年度人事費歲出預算總額的比率達35%以上,若再加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度為退除役官兵所編列的退休退職給付,占比更達50%以上。 報告指出,國防部自100年度起執行「募兵制」,原希望在103年底達成全志願役常備部隊的目標,但至106年底,國軍志願役人力仍僅有14萬6785人,編現比為78.1%,尚未及8成。國防部為增加募兵誘因,不斷向行政院報准提高各項待遇。 報告強調,隨著志願役人數漸增,使近年國防部主管人事費需求易增難減,107年度預算編列數已達1531.07億元(占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人事費預算總額的35.96%),國防部預計今年底志願役人力可增為15萬2318人,使編現比提升至81%,但距離90%目標仍有差距,後續人事費預算需求再增恐在所難免。報告說,為避免國防部龐大的人事費需求對中央政府未來各年度歲出預算產生資源排擠效應,行政院對於後續推動募兵制所需的高額人事費應妥善尋找財源因應。2018/7/20 國防部:現役服滿20年領退俸 可加計軍校年資 【記者張健台北報導】國防部20日表示,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現役人員自今年6月23日起服現役滿20年後,才符合支領退休俸條件,並可加計就讀軍校期間年資。 中國時報報導,7月1日軍人年改正式上路,後續申訴層出不窮。一名服役18年的現役軍官原計畫併計2年軍校年資,於今年8月底退伍,卻被告知不得再以累計軍校年資方式取得領取年金資格。 國防部20日中午發布新聞稿,說明軍校年資及各時期採計規定。國防部說,此次年金改革是以鼓勵現役人員長留久用,任官年資越長,退後給與越高,以照顧軍人為主要精神,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4條「常備軍官、常備士官,自任官之日起役」,及第23條第1項2款「服現役20年以上,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規定,現役人員自民國107年6月23日起服現役滿20年後,始符合支領退休俸條件,並可加計就讀軍校期間年資。 國防部指出,就讀軍校年資屬於85年12月31日以前者(屬恩給制),於退伍時即可加計軍校年資;就讀軍校年資屬於86年1月1日以後者(屬共同儲金制),需將就讀軍校期間年資經補繳基金費用後,才得加計軍校年資。 國防部強調,另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3條第2項規定,於87年6月5日以後退伍者,始得加計前述各時期就讀軍校年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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