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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剛剛在替代役區發表了相同的文章 發現不太適合所以跑來這裡問了~~ 可是怎麼刪除自己發表過的文章啊~~~~~ 正題如下: 最近快畢業了~~~ 由於之前體檢不知道有B型肝炎 所以體檢被判了個乙等 經由學校忙碌的生活終於暴肝了~~ (知道我有B型肝炎後就有定期去榮總做追蹤) 4年下來我的肝指數一天比一天還糟糕 就在去年醫生告知我原本是半年檢查一次 變成3個月就要追蹤一次.被醫生告知我的肝功能已經變為45歲的肝了... 我才20幾歲說.... 因此.我想問的是有關於變更體檢判定的問題 1.是否一定要到三總去體檢? 2.我在榮總有病歷.是否可以在榮總辦理相關體檢就可以? 3.我是68年次.查過體位等級區分標準表裡面第81項(肝炎及肝硬)?   替代役甲等:的判定標準    肝功能試驗,其ALT︵SGPT︶值超過正常值上限兩倍,有一年以上者。   免役的判定標準:     一、肝功能試驗異常且經組織切片證實為慢性肝炎者。      二、肝硬化經組織切片證實者。     三、肝硬化經診斷確定合併有代償不良︵黃疸、腹水、食道靜脈曲張等︶者   如判定確定符合,是否為當12天的補充兵? 煩請大家回答~~ 我想知道自己是否須不需要當兵~~~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4年05月25日 23時23分05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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