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69年次出生,今年畢業收到兵單。 並於今年7月底以"支氣管喘息"提出複檢(也就是所謂的氣喘)。 9月13日接獲市公所通知准予複檢,9/27到三總複檢完護士小姐告知大約一個星期就可以知道結果。 就這樣等阿等的到現在還沒有結果, 7月底在市公所提出申請時承辦人員也告知最慢三個月會有結果, 算一算7月底到現在都快要4個月了,上個星期五接獲市公所的電話以為結果出來了, 沒想到電話的那頭竟然告訴我最初提出申請的診斷證明被縣政府退了。 ???????????......我都已經到三總複檢了A 這個星期一我趕忙到市公所告知我已經複檢過了, 想不到承辦人員已經換人了, 新的承辦人員服務態度其差無比不說,所有問題一問三不知, 除了"不知道""不清楚"這些字眼之外 他只說了一句有實質意義的話: "你說你已經複檢了,我不知道,反正你再去開張證明來我送縣政府。時間拖到了是你自己的事。" 我當然沒種啦~等了這麼久真的很想趕快知道結果。 當天下午就開了張證明交給他。 想請問各位先進幾個問題: 1.正常要等多久才可以知道結果? 2.體檢過後又重新繳交診斷證明書,是不是要重新檢驗一次? 3.檢驗當天氣喘並沒有發作會被判成不明確體位嗎?    若是不明確體位,之後的檢驗當天也沒發作會被判成什麼體位? 4.重新繳交證明書有沒有可能是改判體位成功,縣政府要入檔所以要求更完整的證明? 以上問題我問過市公所民政科的承辦人員,得到的答案都是"不知道",希望在這裡能夠找到不同的答案。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1月11日 21時02分43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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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huhu0000
2004-11-2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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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huhu0000
2004-11-26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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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huhu0000
2004-11-2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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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huhu0000
2005-01-1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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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huhu0000
2005-01-11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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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kiki
2005-01-12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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