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當了快3個月的菜兵    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我在中心有去複檢眼睛   那時候檢查結果是點完散朣劑後是負九點二五屈光度  所以並沒驗退  但後來我抽到海巡  因為海巡要站守望觀澈漁船的關係  我有時看不到  有一次站夜哨   船跟車子完全看不到  後來學長就問我近視幾度  我就跟他說了  然後他跟所長說了 所長要我去請一張醫生證明放在身上   督導來比較不會出包  後來放假我也去台中榮總請了醫生證明  因為不知道怎麼請  所以我跟醫生說寫我散朣完的驗光度數就好    結果報告上寫右眼負1075度散光負50度  左眼負1025度  散光負175度   那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我請這個證明  督導來會有用嗎   那我要去跟醫官講說我太遠看不到漁船的這個情形嗎   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各位大大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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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塵
2004-09-28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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