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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需用機關分類: 壹、各需用機關共同性行政工作 一、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檔案及相關文書處理等事項。 二、協助值勤、門禁警衛、維護機關安全、防護及管制有關業務。 三、協助處理一般行政業務。 四、協助辦理各類活動。 五、協助機關資訊系統、資料處理、網頁及網路架設維護、電子公文等相關資訊維護與管理工作。 六、協助相關設備維修。 七、協助環境清潔、綠化、美化及維護。 八、協助行政庶務工作。 九、協助辦理替代役相關行政業務。 十、其他臨時指派相關業務之輔助性勤務。  貳、各需用機關個別性勤務 行政院新聞局 文化服務役 一、協助辦理政令宣導、大眾傳播、新聞聯繫等相關工作。 二、協助執行各項專案性宣導活動及文宣品規劃製作。 三、協助蒐集、整理海內外網站有關資訊。 四、協助新聞行政業務及文書處理等相關勤務。 五、協助各項報表、報告、宣傳資料彙整。 六、協助資訊設備的管理與維護。 七、協助網際網路的運用與維護管理。 八、其他臨時性勤務。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文化服務役 一、協助文化園區各文物企劃營運管理、展示館、生態館及文物館之解說工作。 二、協助文化園區遊園車導覽解說工作。 三、協助活絡文化園區各傳統聚落區之工作推展。 四、協助規劃各類研習課程。 五、協助原住民文化資產調查、蒐集、建檔、推廣等事項。 六、協助遊客在文化園區停車場之交通指揮工作。 七、協助巡查文化園區、技藝研習中心安全、秩序維護、環境清潔、水電簡易維護、觀光資源保育等工作。 八、協助觀光旅遊諮詢服務及解說、國際觀光宣傳、文書處理及相關作業。 九、協助技藝研習中心伙食供應工作。  社會役 一、協助原住民婦女保護案件之統計資料。 二、協助原住民婦女諮詢專線服務(提供一般個案及婦女、少女保護個案電話諮詢、通報等服務)。 三、協助辦理原住民社會福利資源等事項。 四、協助業務推廣工作、處理案件審查及提供各項福利諮詢。 五、協助辦理原住民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獨居老人者服務事項。 六、協助辦理失業原住民就業輔導通報、就業諮詢等事宜。 七、協助辦理調查、輔導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就業服務等事項。 八、協助辦理僱用原住民不足額繳納代金事項。 九、協助辦理原住民中輟生相關資料蒐集。 十、協助辦理原住民中輟生生涯規劃活動。 十一、協助蒐集原住民族語言之語料與詞彙。 十二、協助編輯母語教材、字典與推動、保存與發展原住民語言文化。 十三、協助原住民就業諮詢服務台就業服務工作。 十四、協助推展原住民文化教育、經建福利服務工作。 十五、協助原住民服務中心場地管理及日間執勤服務。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文化服務役 一、協助辦理本會客家政策企劃營運管理事項。 二、協助客家語言復甦、編輯客語辭典、教學教材。 三、協助客語傳播之推展事項。 四、協助辦理客家文化、文物之整理與調查研究、整理事項。 五、協助本會辦理各類客家文化表演、研習、教學等活動。 六、協助推動客家人才培育工作,建立客家民間社團的基礎資料,輔助客家民間團體活動。 七、協助客家地方文化產業資料之調查、研究、整理事項。 八、協助客家文化產業建置特色產業網站系統,強化行銷管道。 九、協助辦理各項文書處理及環境清潔、綠化、美化維護等相關事項。  司法院 司法行政役 一、協助製發傳票、回證及協助校對判決、繕打裁定、少年前科塗銷、歸檔。 二、協助校對審閱支付命令之聲請及本票裁定、寄收當事人之通知文件、整理回執、公示催告審查、裁判原本排序。 三、協助一般詢答、法庭傳譯、值庭、訴訟當事人報到事項、撰狀輔導、電話詢答及協助收發民眾電子郵件詢問事項。 四、協助製作繳款單訂單、繳款單稽核聯彙整及收入彙計單及填報財產表、問卷調查表等事項。 五、協助民事執行之附卷、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證卷、裝訂、歸檔事項。 六、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辦理非訟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外交部 外交役 一、協助農技團辦理行政及技術業務。 (一)協助種仔豬之繁殖、獸醫工作、種豬中心之管理及各中心相關資料之管理。 (二)協助監督飼料之製造及使用。 (三)協助實習肉品加工、蝦苗及成蝦之繁殖、種蝦催熟、漁村輔導、良種繁殖、稻作、蔬菜、園藝、花卉、熱帶果樹栽培技術。 (四)協助辦理稻作、蔬菜、園藝花卉計畫推廣,並協助各相關計畫產銷班及合作農場之輔導管理工作。 (五)協助農地開墾所需之水源、測量工作。 二、協助醫療團辦理行政及醫療業務。 (一)協助例行性醫療工作、機動性院外診療工作。 (二)加強在職醫療訓練及撰寫每月例行性工作報告 (三)協助醫院現有儀器設備之保養及維護。 (四)協助檢驗室維持功能正常。 (五)協助病例制度及藥事制度電腦化。 三、協助工服團及投資貿易服務團辦理行政及投資調查業務。 (一)協助蒐集、整理特定產業產銷及技術發展資訊。 (二)協助辦理中小企業輔導事項。 (三)見習有關執行計畫之管理事項。 (四)協助團部執行出口推廣計畫。  教育部 教育服務役 一、協助警衛安全。 二、協助門禁管制。 三、協助校園巡邏。 四、協助學生導護。 五、協助教學、中輟生輔導、特殊職能教育及教育行政工作。  法務部 警察役矯正機關警衛 一、輔助安全警戒勤務:如協助崗哨、門衛、中央門、巡邏、安全監視、監聽、檢查站、外接見室、工場及舍房安全檢查等相關勤務。 二、輔助管理勤務:如協助工場、舍房、炊場、合作社、外役隊、運動、集會、沐浴、接見提帶、外醫、看病等相關輔助勤務。 三、特殊專長勤務:如協助水電、土木、電腦、技訓指導、保管名籍、炊事等勤務。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司法行政役 一、協助辦理製作傳繳通知、扣押命令、收取命令、移轉命令及支付轉給命令、查封登記、拍賣公告等函稿、查報、裝封貼郵、調卷、 整卷、影印、送達回證之分類、整理附卷、整理已繳款之劃撥單及調卷供開收據、案卷報結之審核、登簿事項。 二、協助專責查詢義務人之金融帳戶開戶、郵局開戶、戶政、役政、往來證券公司、勞、健保投保資料等事宜。 三、協助統計績效資料登打事宜。 四、協助服務台辦理民眾詢問、引導義務人繳費等事宜。  法務部調查局 警察役社區巡守 一、協助門禁管制,警戒及服勤單位出入口交通疏導。 二、協助人犯戒護、押解及現金護運。 三、協助巡邏〈機關內部及周邊〉。 四、協助上級交辦有關安全防護事項。  高等法院檢察署 司法行政役 一、協助受理服務中心民眾申請案件。 二、協助假釋付保護管束報到事宜。 三、協助法警室受理當事人報到、送點名單、卷宗等工作。 四、協助無在押人犯之案件開庭時值庭。 五、協助偵查、執行案件卷宗處理工作。 六、協助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案件偵辦工作。  交通部 環保役 一、民航局:協助辦理航空噪音防制、環境影響評估追蹤管理及回饋金管理等工作。 二、氣象局: (一)協助氣象觀測及氣象服務業務。 (二)協助氣象資料蒐集整理、統計應用工作。 三、觀光局: (一)協助風景特定區觀光資源保育及解說服務。 (二)協助水電簡易維護。 (三)協助公共旅遊設施管理查報。 (四)協助有關環境管理清潔事項。 (五)協助遊客旅遊諮詢服務及解說。  警察役社區巡守 一、協助違反觀光法規行為之查報、取締及告發事項。 二、協助巡查維護觀光資源及會勘、違規取締、告發事項。 三、協助旅遊事故、災害急難救助之協助事項。 四、協助風景區交通秩序維護及攤販管制事項。 五、協助旅客旅遊諮詢服務及解說。 六、協助風景區之保全與巡邏。 七、協助其它有關警衛事項。  警察役交通助理 一、協辦違規案之收退件。 二、協辦肇事案件處理。 三、協辦製發裁決書、主動退款業務。 四、協辦交通違規罰鍰、欠繳之強制執行。 五、協助公有收費停車場內及周邊相關營運路段違規停車之勸導、照相、採證、停車秩序維護工作。 六、協助各營運分區收費停車場設備及道路標誌破損,標線模糊不清、路障、廢棄車佔用停車位等協查及勸導工作。 七、協助各項政策、政令相關宣導勤務之執行。 八、協助其它有關警衛事項。  觀光服務役 一、協助風景特定區觀光資源保育及解說服務。 二、協助風景區之保全與巡邏。 三、協助風景區交通秩序維護及攤販管制。 四、協助水電簡易維護。 五、協助公共旅遊設施管理查報。 六、協助有關環境管理清潔事項。 七、協助其他有關觀光旅遊服務事項。 八、協助旅客旅遊諮詢服務及解說。  經濟部水利署 環保役水利維護 一、河川管理及規劃 (一)協助執行河川巡查維護管理事項。 (二)協辦河川規劃資料蒐集整理。 (三)協辦河川水文觀測資料整理及建檔。 二、違法取水查察 (一)協助辦理查察違法取水等相關工作。 (二)協助辦理查察違法水井、地層下陷防治方案相關工作。 三、水庫、堰營運與管理: (一)協辦查察水庫蓄水範圍依法禁止或限制之行為。 (二)協辦大壩各項觀(監)測工作及資料蒐集、記錄。 (三)協辦大壩、溢洪道、取水工、出水工及水工機械等各項設施安全巡查與維護管理。 (四)協辦水質淤沙監測。 (五)協辦水庫營運與工程業務及水文各項資料之測量、彙集、整理、建檔、報表製作。 (六)協辦查察水庫範圍內各項設施,以保遊客安全舒適。 (七)協辦水庫管理、各遙測資料及機電等軟、硬體設施之維護。 (八)協辦每月水、電表之抄錄及費用計算等工作。 (九)協辦各電廠售電量及原水供配運作報表。 (十)協辦各攔河堰管理小組相關業務。 四、水利建造物管理 (一)協辦水門閘門抽水站之操作維護及相關系統之建置工作。 (二)協辦海堤、水路、水閘門及排水設施等水利建造物管理及巡防(查)業務。 五、水資源管理 (一)協辦各區域水資源調配業務與資料蒐集及分析。 (二)協辦各區域水資源系統建置工作及資料庫建立查核工作。 六、水權管理 協辦水權管理、權狀登錄及現場勘查等相關業務。 七、保育事業 協辦集水區庫邊崩塌地植生處理、工程測量、紀錄、水污染巡查及查詢水土保持法規等保育工作業務。 八、地質調查 協助辦理水井之水文地質調查分析、野外地質調查、駐鑽井記錄、野外測量、集水區及山坡地保育之工程地質調查分析等相關工 作。 九、工程設計 (一)協辦工程設計工作。 (二)協辦工程測量、繪圖工作。 十、工程施工監造、檢驗: (一)協辦工程施工監造及品質檢驗、試驗取樣等相關工作。 (二)依工作任務需要,派駐工地。 十一、水資源保育利用: (一)協辦水資源基本資料調查。 (二)協辦水資源保育利用規劃。 (三)協辦水資源開發工程設計。 十二、水利行政 (一)協助辦理水利相關法規行政業務處理。 (二)協助辦理水利工程採購業務。 十三、水災及旱災防救 (一)颱風防汛期間由抽水站人員指導,協助監測、回報各抽水站內外水位及水閘門情形、支援移動式抽水機安裝調配及協助各項救 援勤務、河川巡防。 (二)協助水、旱災及平時監測水文狀況,記錄各用水單位用水量變化及協助防災安全檢查、通報。 (三)協助水、旱災成立防災中心及應變小組,協助處理各項工作。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 經濟安全役 一、輔助辦理貿易救濟防火牆「產品預警機制」、「貿易救濟論壇」及「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機制」業務 (一)協助建立敏感性產品之產、銷、存等資料庫。 (二)協助敏感性產品、石化、鋼鐵、紡織、造紙、鋼線鋼纜、塑膠製品、電機電子、自行車、人纖、味精產業分析。 (三)協助彙編敏感性產品產業動態報導月刊。 (四)協助建立紡織業傾銷案件控訴會計預警系統。 (五)協助產業損害預警模型資料庫維護與更新。 (六)協助大陸貨品進口價量異常項目之經濟分析。 (七)協助公(協)會辦理「貿易救濟小組」相關業務。 (八)協助蒐集公(協)會及工業會「貿易救濟小組」運作情形與成果。 (九)協助彙整「貿易救濟小組」與各會員廠商間互動與問題。 (十)協助建立律師及會計師資料庫。 (十一)協助蒐集與彙整媒合種籽教授相關研究資料。 (十二)協助蒐集、摘譯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案件資訊。 (十三)協助彙整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案件報告。 (十四)定期參加「貿易救濟防火牆機制」工作會報。 二、輔助辦理進口救濟案件、反傾銷及平衡稅案件產業損害調查相關業務 (一)協助製作石化、鋼鐵、紡織、造紙、鋼線鋼纜、水泥、塑膠、半導體產業損害調查生產廠商調查問卷填答態樣。 (二)協助辦理石化、鋼鐵、紡織、造紙、鋼線鋼纜、水泥、塑膠、半導體相關貿易救濟案件。 (三)協助辦理反傾銷暨平衡稅案行政訴訟及訴願案件。 (四)協助辦理進口救濟案件行政訴訟及訴願案件。 三、輔助辦理貿易救濟資訊交易中心相關業務。 (一)協助辦理進口救濟圖書資料中心業務。 (二)協助辦理圖書採購小組相關業務。 (三)協助整理、建立WTO貿易救濟文件、產業資訊及圖書資料之資料庫。 (四)協助摘譯WTO及各國貿易救濟相關資訊並更新網站內容。 (五)協助建置各國貿易救濟相關案例電子資料庫。 (六)協助建立學術單位、產業公會及工業會貿易救濟資訊交換網路。 (七)協助公(協)會進口救濟圖書資料之維護。 四、輔助辦理貿易救濟聯合諮詢服務小組(單一服務窗口)業務 (一)協助各縣市工業會建立「貿易救濟諮詢服務窗口」業務。 (二)協助提報工業會或同業公會理監事會議最新貿易救濟動態相關訊息。 (三)協助編製「貿易調查動態通訊月刊」。 (四)協助編製「貿易救濟諮詢服務雙月刊」。 (五)協助彙編「貿易救濟張老師服務手冊」。 (六)協助編製及轉送貿易救濟圖書資訊目錄。 (七)協助公(協)會推動貿易救濟資訊e化業務。 五、輔助辦理貿易救濟諮詢服務團(全省北、中、南、東四區)業務 (一)協助建立貿易救濟案件申辦手續標準化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貿易救濟諮詢服務團相關業務。 (三)協助蒐集工業會及公(協)會廠商貿易救濟問題及意見。 (四)協助修編「貿易救濟華陀百科」。 (五)協助編製「貿易調查專刊」及「貿易救濟動態週報」。 (六)協助編製「貿易救濟為民服務白皮書」。 (七)協助編製「捍衛戰士教戰手冊」、「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教戰手冊」及「大陸貿易救濟教戰手冊」。 (八)協助產業損害經濟分析工作手冊。 (九)協助編製各國貿易救濟調查相關會計準則差異分析。 六、輔助辦理貿易救濟國際經貿事務 (一)協助彙整WTO貿易救濟文件。 (二)協助彙整、研究WTO貿易救濟通知文件。 (三)協助蒐集分析紡品監督機構相關動態資料。 (四)協助蒐集分析歐盟落日檢討案例、事前預警監測機制及國家利益條款等資訊。 (五)協助蒐集WTO新回合談判貿易救濟新議題。 (六)協助蒐集資訊科技協定(ITA)相關資料。 (七)協助蒐集FTA貿易救濟議題相關資訊。 七、輔助辦理貿易救濟法制業務 (一)協助蒐集及研究國外貿易救濟法規及案例。 (二)協助彙整貿易救濟法規、案例及措施。 (三)協助編印貿易救濟法規中英文名詞對照表。 (四)協助蒐集及研究大陸貿易救濟相關法規及案例。 (五)協助編印貿易救濟爭端解決中英文名詞對照表。 八、協助辦理事務、文書及採購相關業務。 九、協助辦理委員會及業務會報相關業務。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經濟安全役 一、協助蒐集我國農、工、服務業等各產業貿易相關資訊。 二、協助辦理WTO、FTA宣導與研討會等事宜。 三、協助翻譯WTO、FTA相關文件。 四、協助蒐集WTO會員談判立場。 五、協助兩岸、港台經貿專案資料蒐集研析。 六、協助東協集團之經貿動態資料研析。 七、協助對韓日貿易逆差問題研析。 八、協助研擬我國可在APEC提倡的新構想及新議題。 九、協助辦理全球出口拓銷工作。  十、協助蒐集彙整資訊並輔導廠商進入外國市場。 十一、協助蒐集研究及翻譯國際貿易便捷化、無紙化相關資料,並協辦其諮詢工作。 十二、協助辦理其他指派及臨時性之相關業務。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社會役 一、協助辦理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諮詢服務。 二、協助接聽一九五0消費者服務專線來電。 三、協助消費申訴案件之彙整工作。 四、協助消費案件之協商及調解筆錄繕打之電腦文書工作。 五、其他交辦消保行政業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保役 一、髒亂點查報及清除 (一)協助針對髒亂點進行巡查工作,拍照錄影存證並勸戒亂倒垃圾之民眾;認養道路巡查,確保道路清潔。 (二)協助違規廣告物拍照採證、資料建檔及清除。 (三)協助辦理民眾主動報繳廢機動車輛獎勵金之申請事宜,針對地區佔用道路之老舊車輛進行協助回收處理。 (四)協助髒亂地點清理。 二、社區服務 (一)協助推行環保教育宣導等相關事宜。 (二)協助辦理環保說明會、講習會。 (三)協助辦理購物用塑膠袋、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廢回鍋油製肥皂宣導」民眾宣導。 三、學校環境教育宣導 (一)協助辦理學校環境教育宣導等相關事宜。 (二)協助「強制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校園宣導。 四、報案中心服務 (一)協助服務台執勤,接聽陳情電話、登錄陳情案件及引導來訪民眾。 (二)協辦公害陳情案件處理。 (三)協助民眾陳情服務。 五、環境清潔維護 (一)協助海岸環境清潔維護工作、測量每日清理公里數,以維護海岸整齊清潔。 (二)遇重大污染事件或天然災害時,機動編組協助處理,如協助船隻擱淺漏油監測、颱風土石流過後協助消毒與環境清理等。 (三)協助進行公廁稽查。 (四)協助焚化廠、污水處理廠相關業務工作。 (五)協助垃圾車載土數量帳目核對、垃圾廠內公務車維護、監測井維護、稽查場區垃圾車是否偷排污水、廢棄輪胎丟置情形。 (六)協助環境清潔維護工作。 六、資源回收 (一)協助資源回收宣導活動、廚餘及資源回收資料彙整。 (二)協助辦理計畫推展、垃圾場內事業廢棄物上網申報。 (三)協助強制垃圾分類工作。 (四)協助與監理單位、廢車回收商配合,鼓勵民眾主動報繳廢棄車輛並協助辦理回收作業。 (五)協助家戶、養豬戶及事業單位每日廚餘量調查。 (六)協助廢容器及乾電池資源回收工作計畫案執行成果訪查。 (七)協助專案稽查垃圾分類事宜。 七、環境稽查 (一)協助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物、廢棄物、環境衛生、飲用水等輔助稽查、檢驗工作。 (二)協辦空污費徵收、稽查營建工程空污情況、拍照採證、辦理民眾定期檢驗車輛、烏賊車案件及定檢站查核相關事務。 (三)協助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稽查、整治相關事項及稽查垃圾分類。 (四)協助醫療機構事業廢棄物之稽查管制、事業廢棄物網路連線查核作業。 (五)協助河川巡守隊業務。 八、陳情案件查處 (一)協助公害陳情(含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物、廢棄物、環境衛生、飲用水等)輔助稽查檢驗工作。 (二)協助陳情案件文書工作。 九、罰鍰催繳 (一)協助辦理違反環境保護案件之行政罰鍰裁罰、催繳及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事宜。 (二)協助整理債權事證。 (三)協助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物、廢棄物、環境衛生、飲用水等案件處分書彙整。 十、檢驗 (一)協助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物、廢棄物、環境衛生、飲用水等案件採樣及分析、檢驗工作。 (二)協助檢測報告資料整理及分析。 (三)協助支援研發新檢測技術。 十一、專案研究 (一)協助辦理加油站監測計畫。 (二)協助海洋污染教育演練業務。 (三)協助辦理垃圾掩埋場興建與管理業務。 (四)協助河川整治專案計畫。 (五)依役男專長分組提列協助專案研究報告。 (六)協助服勤單位專案研究計畫執行。 十二、環保行政支援工作 (一)協助服勤單位業務承辦人員辦理環保(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毒化物、廢棄物、環境衛生、飲用水等)相關行政業務。 (二)協助環評、工商審查、毒化物申請案審查等相關工作。 (三)協助各項環保報表統計、剪報收集。 (四)協助民眾領證(環保相關證照)服務。 (五)協助環保人員訓練、生活輔導、行政相關工作。 十三、特殊專長勤務 (一)協助法律、訴願案件相關行政支援工作。 (二)協助相關檢驗儀器之校正維護工作。 (三)協助車輛、機器設備維修工作。  行政院衛生署 醫療役 一、協助辦理山地離島偏遠地區醫療保健服務。 二、協助防疫與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三、協助推動衛生教育業務。 四、協助社區保健與婦幼衛生相關業務。 五、協助醫院病患與護理之家照護業務。 六、協助稽查營業與食品衛生業務。 七、協助醫院管理與研考業務。 八、協助稽查藥廠與舉發違規廣告業務。 九、協助醫療資訊管理業務。 十、協助巡迴醫療業務。 十一、協助辦理各項衛生檢驗業務。 十二、協助門診藥品調劑、盤點及藥庫之管理。 十三、協助病患諮詢、就診、引導及搬運工作。 十四、協助辦理部落社區健康營造工作。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文化服務役 一、協助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 (一)行政部分 1、協助文化局活化社區組織運作及相關行政業務。 2、協助社區申請經費補助推動各項社區文化活動。 3、協助作為文建會、文化局對社區的窗口及對社區居民溝通橋樑。 4、協助文建會或文化局辦理(參加)相關會議及教育訓練課程。 (二)專業部分 1、協助社區居民蒐集文史資料、社區資源調查及運用。 2、協助社區居民建立終生學習體系、社區福利體系及運作。 3、協助建立社區文化產業再造與社區發展連結關係。 4、協助社區空間規劃、自然生態環境保護。 5、協助社區尋找公部門資源及其他社區外部資源連結與運用。 6、協助社區居民對社區營造論述之理解與社造未來想像空間。 二、協助推動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 (一)協助辦理社區人力資源開發、社區營造操作人才培育及社區企劃經營人才培育相關事項。 (二)協助辦理傳統地方建築活化再利用及社區環境與空間設施整建相關事項。 三、協助推動地方文化館、特色館、主題展示館文物研究整理及營運管理 (一)協助辦理館藏特色文物企劃營運管理、巡迴演出、交流展示。 (二)協助辦理展示文物館藏、研究整理與永續經營。 四、協助服勤單位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相關工作 (一)協助文化資產(歷史建物)基礎資料調查整理、蒐集、建檔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法規整理研究。 (二)協助文化資產(歷史建物)日常管理維護、緊急事項聯繫與通報及推廣文化資產再利用等事項。 (三)協助各古蹟保存單位推廣文化保存教育與導覽解說工作。  國立故宮博物院 文化服務役 一、協助門禁管制、交通疏導、巡邏、備勤等勤務。 二、協助故宮文物影像檔數位化,例如文物影像掃描、數位影像處理。 三、協助影像色彩校正與品質管理,如影像檔數位打樣製作。 四、協助故宮文物數位化所得影像檔之影像財產權保護措施,如加置文物數位影像檔浮水印。 五、協助數位化素材儲存管理,如文物數位影像檔備份。 六、其它文物數位化協助工作。  國史館 文化服務役 一、協助整理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之典藏檔案、圖書及其他史料。 二、協助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大樓、文獻大樓、史蹟大樓推廣活動及相關業務。 三、協助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戰後檔案整理、拆卷編碼、目錄編製工作。 四、協助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大樓、文獻大樓、史蹟大樓各展示室導覽解說工作。 五、協助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檔案分類、建檔、回溯建檔、擬毀檔案建檔工作。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1月21日 00時37分17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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