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函 機關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光明路21號 聯絡人:呂明聰 電子信箱:6007@mail.nca.gov.tw 聯絡電話:049-2394385 傳真電話:049-2394348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內授役甄字第0960830170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行政院核定替代役役男比照國軍義務役官兵自96年7月1日起實施提前8個月退役,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行政院96年6月8日院臺防字第0960023791號函暨國防部96年6月20日選迅字第9600008538號函辦理。 二、案內提前退役日期以96年7月1日為基準,即替代役役男自96年7月1日起實施提前8個月退役,其生效施行日期為96年7月1日,適用對象為96年7月1日以後仍服替代役現役之常備役體位役男服滿1年4個月、替代役體位及家庭因素役男服滿1年2個月(以上均含軍訓課程、大專集訓及其他得折抵之役期),即可提前退役。 三、有關役期屆滿之退役返鄉時程,由於96年7月1日適逢週日,依本部91年7月5日內授役字第0910080694號函及本部役政署92年11月10日役署甄字第0920020966號函規定略以,基於返鄉行程及安全考量,且顧慮多數機關(單位)例假日不上班,無法妥善處理役男離職相關事宜,爰得提前於例假日前一個上班日中午十二時後離開服勤單位,至實施輪休制之機關(單位)則不受此限;惟基於返鄉行程及安全考量,實施輪休制之機關(單位)或例假日仍上班之機關(單位),其屆退役男於役期屆滿當日中午十二時以後即可離開服勤單位 。 四、檢附提前退役役期折抵計算方式及範例說明乙份,請參考。 附件:http://nhiteo.googlepages.com/att.doc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06月21日 16時46分07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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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iteo
2007-06-2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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