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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政策大修,由於現行替代役將身體狀況不佳的丙等體位役男也納入,導致役男及使用機關都很困擾,加上目前兵額過剩造成徵集大塞車,內政部役政署及國防部決定修法,將替代役分為甲、乙兩種,丙等體位將列為乙級,納為役期僅兩週的補充兵,預計八月中提出修正案。 內政部役政署表示,台灣實施替代役制度至今已滿三年,由於當初在設計制度時,把被判斷不適合服役的丙等體位、應服一週國民兵役的役男,也納為替代役男,導致身體狀況不佳的役男服役役期,比正常體位役男服的常備役時間還長,身、心都不舒坦,身體狀況也無法負荷使用機關的部份業務,讓這些機關很困擾。 鍾台利指出,行政院每年核定替代役總人數為一萬人,但目前申請且符合替代役徵集標準的兵額大約在一萬六千至一萬七千人左右,造成替代役徵集大塞車;根據一份報告顯示,平均每位替代役役男等候入營時間都在十個月以上,嚴重影響替代役男未來的生涯規劃。 因此,經過檢討,役政署決定修改替代役實施條例等相關法令,將替代役再劃分為甲、乙兩個役級,甲級替代役唯一般正常體位的替代役男,至於乙級則是丙等體位的役男所服,將作為補充兵,只要服役二週即可退伍。 鍾台利說,如果替代役能如上述分為二級,估計每年將可紓解五千人左右的役男塞車問題,除了解決丙等體位役男不適合長期服役的問題外,也可有效解決徵集大塞車的問題。 這項兵役制度的修正,役政署決定最快在八月中旬,和國防部會銜提出。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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