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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善心的大大  小弟有個問題想麻煩請教各位 小弟我9月7日收到兵單  20號就得去報到了 小弟還沒畢業之前的體檢是檢定出來是常備乙的体位 但是現在體重增加了,已經到達了替代役甲的体位 而兵單上的注意事項上第九條,應徵役男如身高,體重不合格者 應檢具診斷證明書向戶籍地公所兵役單位申辦重測 請問各位大大,我最晚什麼時候要去辦理重測? 是否辦理之後,就不用照兵單上一樣報到日期馬上去報到? 還是只要等待到重測日期,在行重測就好了呢? 還有我是不是要先去醫院檢測完身高,體重後辦理證明後才能向兵役單位申請重測呢? 另外請教公費及自費檢測有什麼差別呢? 最後請教假使申請重測後,判出來的体位為替代甲,請問替代役新訓時, 身高,體重到達替代役乙等時,是否能再次申請複檢呢? 在行改判體位呢? 在此小弟先謝謝各位既善心又熱心的各位大大們 感恩~感恩~再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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