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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收到抽籤的單子!11/9要抽籤! 但是我在體檢過後出車禍~~~腳踝大範圍撕裂傷~!PS:我手在小時候就有問題 但是兩次複檢都沒檢查腳~~~!!因為原本以為手的問題就可以免役了! 不過昨天收到單子要服替代役~"~我至今鞋子還不能穿太久,大概穿個一兩小時就有點紅腫的感覺! 而且當替代役不是要穿皮鞋嗎???那種鞋子我就不能穿了~!太硬或會壓迫的鞋子都不能穿!! 我曾經以為腳已經好了!就去工作,我只做一天晚上睡覺就發覺腳會痛我就看看腳~我的腳就紅腫熱痛~"~ 隔天就痛的不能走路,後來就沒做了!!我怕去服替代役也會有這種情形............! 我有問過醫師這種傷會不會好!醫生跟我說我這組織已經破壞掉了!不可能會好雖然傷口已經癒合但是還會有復發的情形....!我的腳這樣血運循環比來就不好~再加上穿鞋子會更嚴重....(就是會更腫) 各位學長這樣怎麼辦呀????我不是怕服替代役是怕腳會復發><"會很痛QQ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11月01日 19時22分05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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