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私人的公司都有一個規定的上班時間,比如說八點到五點或是九點到六點。 特別是工廠,絕對需要有這樣子的制度。 基本上來說,老闆以你工作的時數支付你的薪水,或者說明白一點,就是用錢買你的工時。 這種叫做時間制,我想沒有人會有任何的意見。 那什麼叫做責任制呢? 責任制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你的工作,你必須把它做好、做完,而且必須對你的工作成果負責。 你愛幾點上班就幾點上班,愛幾點下班就幾點下班,一切以成果論英雄。就這麼簡單。 我想這個定義也應該沒有人會有任何的異議。 問題來了,台灣的公司實行的是「看什麼對公司有利制」。 早上上班時是時間制,遲到必須請假、考績變差、還得扣錢。 晚上還要看你事情有沒有做完。事情沒做完時是責任制,得加班把分內的東西做完,加班費?免談!誰叫這是你的責任? 如果你在下班許久之前就把事情早早做完了,不好意思,公司現在是時間制,不到規定的下班時間不許走, 如果你早退,除了考績不好之外,還得要扣錢。 喔,還有,你能早早就把你分內的事情做完跟你的效率與能力無關,純粹是公司給你的工作量不夠。 從明天開始,事情加倍!! 有沒有人能告訴我這是否合理?千萬不要告訴我「這是合理的」,也不要告訴我「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況且,你必須要入境隨俗」。 合理的制度應該是早晚一致。合理的制度應該是因職業而定。 試問,一個業務在下班打完卡之後是否應該陪客戶出去吃飯? 陪客戶出去吃飯是否算出差?如果是以時間制計算,是否應該發加班費?如果是公司行責任制,那為何要打卡? 早晚不一致的制度不但會造成工作上的混淆,還會帶來員工士氣上的低落。 一般來說,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十分敬業的。 如果公司不跟員工計較,員工付出的只有多,沒有少。 我有一個朋友,他所上班的公司以前是實行責任制,而大部分的員工仍然在九點左右到公司上班,了不起晚一點點到。 那時你在晚上十點時到他們公司去看,依然燈火通明,許多員工仍然在繼續努力奮鬥。 現在他們公司改行時間制,上下班要打卡,遲到早退要扣錢。 晚上七點不到,所有員工都已經走的差不多了。 你告訴我,以公司的角度來說,哪種制度比較划算? 尊重員工的公司,員工也會尊重公司。 就像我一位朋友講的:「我要的不多,只不過就是Appreciation(感激,尊重)而已。」 台灣的公司不懂得尊重員工。 台灣的員工也只好學得會跟公司計較,哪裡有高薪哪裡去,忠誠度低落,也只不過是因應環境,適者生存罷了。 台灣的公司想要成為世界級的企業,先從「尊重制度」及「尊重員工」這種小事做起吧!!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11月26日 14時19分00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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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H
2005-11-2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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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bear
2005-11-29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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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寒
2005-12-0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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