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台北縣的消防役,於三月17退伍(沒算錯的話) 前陣子因為消防車發生事故,而造成頸骨,進而壓迫神經, 目前無法轉向、提重物,當然痛是一定的, 看完醫生以後,被告知起碼需休養二個月以上, ok,現在問題來了,關於請假方面,上級長官長關視的時候有開玩笑的說可以直接休養到退伍, 但是我們分隊長不太願意讓我休養那麼久的時間,家人代為溝通後先請一個月, 現在一個月的時間快到了,我自認情況當然有好轉一點,但是有當兵的就知道,你想過去混吃等死到退伍是不太可能的,只是一方面我要保護自己,另一方面,可以正當申請的假為何不請? 所以我跟家人商量的結果是想再申請一個月,或是直接申請到退伍日為止,如果分隊長不同意的話,我是否可以直接跟上級長官反應?(反正快退伍了,面子不要沒差) 又或是有任何申訴的管道呢? 當然我會再回醫生請開一張證明來幫自己,不過還真ooxx,錢也被吞了,假也不給請,這大多數的人都會很不舒服吧?(我並未領到任何的慰問金、保險) 麻煩各位有經驗的大哥回答一下小弟。 什麼都是假的,只有退伍才是真的。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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