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連結
各位好.我之前有發文問過家庭因素替代役的事 是這樣的 我後來去戶政事務所兵役課詢問.他們給我的答覆是可以幫我送去送審 (我家情形我大概述說一次.我爸75歲.我媽59歲有重大疾病卡.戶口上我的稱謂是次子. 因為我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他50了..我父親早年與前妻離婚後.過了很久之後才與我媽結婚.後來在我出生前幾年.我爸的戶籍只有他一人.再婚後.生我之後..就我們一家三人生活到現在...就再也沒有我那哥哥的名字在我們家戶口出現過.那哥哥與我們家有鮮少有聯絡.更別說照顧我們家了) 所以兵役課的人聽了之後..要我寫一份陳情書... 因為我還是有些疑問..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 1.陳情書就自己寫就好了嗎??有官方規定的用紙之類的嗎?? 2.請問送審後..會有人來我家身家調查嗎? 3.去申辦時.需要請里長一起去嗎??<==為什麼要請村里長?我不太懂? 4.聽說台北市的兵役處審查的很嚴格..都按規章去處理審核而不太理會特殊情況...是真的嗎?? 5.若申請家因替代役失敗.是不是會馬上轉服義務役??我已經具備可以延緩入營的條件.還可以再緩一個月至兩個月嗎?? 問題有點多...謝謝耐心看完..因為最近家裡有點狀況.讓我很煩.也很希望可以申請成功 能給我答案的各位大大..小弟先向您致感謝 贊助商連結 |
Facebook討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