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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描述一下我的狀況 我是在05年2月間車禍致我左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後十字韌帶斷裂+左踝骨折 當下便於新竹醫院(衛生署立)進行大腿骨折接合手術(打鋼釘)左踝亦上了鋼釘 後來發現了十字韌帶斷裂的問題才於同年7月至長庚動了十字韌帶重建術 在同年05年5月至區公所(我無法行動是我父親去申請的xx)後派至市政府裡的兵役處判定我是難以判定的體位並要我一年後再說 等了一年收到通知於今年06年2月需至三總複檢 單上寫明是骨科門診也排好號 看診..也不算看診 因為當時沒話說是我自己把之前在新竹醫院開立的兵役?種證明書(上有粉碎性骨折及鋼釘未除和十字韌帶斷裂)遞給醫師 還有長庚的十字韌帶斷裂和重建證明各一(重建好像是我自己對他說的) 叫我躺著拿軟尺量大腿以下膝蓋以上圓周 再到一間躺著測膝蓋... 就這樣叫我回家等通知 後來出了診間還是我們自覺 回頭詢問是否要照骨折處的X光 才予以照片...... 到了前幾天5月23日接獲結果卻是常備役乙!! 判定病狀--左踝陳舊性骨折,左膝後十字韌帶重建術後,左股骨骨折尚未癒合完全,左膝後向不穩定小於0.5公分 問題來了 在這病狀裡左踝並無大礙 但在韌帶方面,不用照規定躺下彎膝90度 我自己坐著就可以把膝蓋前後搖來搖去真的是位移挺大的.. 上下樓梯或走長一點路也會感到喀喀不穩感..也許那測量儀器不準?! 在2月至三總複檢的前幾天我也到了新竹醫院照了x光 發現大腿癒合的形狀不是直的是彎曲的似符合體位附表裡的癒合畸形彎曲但我不知道有沒有十度以上.. 挺彎的啦 所以打算以骨折項再申請一次複檢 在申請複檢的情況下,我要先到區公所兵役課說明情況要求複檢? 還是自行先到衛生署新竹醫院去掛號看診以大腿骨折這方面再開一張診斷書才去區公所申請複檢呢? (因為判定書上複檢原因-膝關節損傷 下次的複檢原因就不能是一樣的嘛對吧) 關係病情..該向那位醫師訴說? 專掛號的那位新竹醫院醫師?亦或改去國軍醫院看算了? (也許對兵役複檢這種只管文數字遊戲的無用) 左膝現也無法像右膝一般可彎到底也就是沒法蹲下去 講老實話,幾乎一個月一次-->小腿膝蓋以上到骨盆腔與大腿接合那一條區段 運氣好便痛個幾小時走路踩地才給我痛 運氣不好就給我痛個兩三天 且是一直陣痛... 醫師方面只開個消炎藥給我..這病痛也請各位賜教一下 謝謝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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