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課程折算役期作業實施規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國防部鍊銪字第八九○○一六九○二號 教育部軍字第八九一五八四○八號函 壹、依據: 「兵役法」第十六條第二項暨「兵役法施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貳、實施時間: 兵役法施行法施行日(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後在營人員。 參、適用對象: 義務役軍官、士官、常備兵及替代役役男。 肆、折抵役期計算方式: 一、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含四年制夜間部、海事、水產學校),第一至第二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三日:第三至第六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二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十四日。 二、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第四學期折抵役期一日,餘各學期折抵役期二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十一日。 三、高級中等學校進修(補習)學校: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折抵役期二日,第三學期至第六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一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八日。 四、僑生大學先修班:第一至第二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三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六日。 五、二年制餐飲專科管理學校:第一至第二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四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八日。 六、大學、二年制、三年制專科學制:第一至第四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四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十六日。 七、五年制專科學制:第一至第四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三日:第五至第八學期,每學期折抵役期四日,全學程最高不得逾廿八日。 八、各學制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對照基準表如附表一。
伍、證明文件: 一、畢(結)業證書、資格證明書: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含建教合作班、海事、水產學校、夜間部、進修學校、補習學校、矯正學校、僑生大學先修班)。 二、軍訓成績單: (一)高級中等學校未畢(肄)業者(含建教合作班、海事、水產學校、夜間部、進修學校、補習學校、矯正學校)。 (二)大專以上畢業者:大學、二年制(含餐飲專科管理學校)、三年制、五年制專科學制。
陸、證明文件申請: 一、申請軍訓成績單折抵役期者:應先行向就讀學校網站或軍訓室查詢申請手續,應檢所需之證件(如身分證、申請表、費用、回郵信封:等) 二、申請表請向服役單位或就讀學校之網站下載申請(如附表二)。 三、畢業證書遺失申請,依就讀學校規定辦理。 四、各級學校配合作法、流程如下: (一)彙整役男所寄「成績申請單」、限時掛號回郵信封、申請所需費用。 (二)驗證、校對核發之成續單,並由軍訓室主任(總教官)於成績單右下角簽證覆署軍訓成績合格之學期數。 (三)驗證後之成績單寄回原申請人。
柒、折算役期申請: 由當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服役單位填具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審查表(如附表三),交由人事權責單位依現行退伍(義務役預備軍官、士官、常備兵)作業流程辦理,替代役役男、海巡署服義務役人員,請參照辦理。 捌、本作業規定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附表一 教育部各學制學生軍訓課程折抵役期對照基準表 項次 學制 第一學期折底日數 第二學期折底日數 第三學期折底日數 第四學期折底日數 第五學期折底日數 第六學期折底日數 第七學期折底日數 第八學期折底日數 折底役期總日數 備考 1 高級中等學校暨高級職業學校(含四年制夜間部) 3 3 2 2 2 2 14  2 高級中等學校補習暨進修學校 2 2 1 1 1 1 8  3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 2 2 2 1 2 2 11  4 高級中等學校海事、水產科 3 3 2 2 2 2 14  5 四年制大學院校 4 4 4 4 16  6 二、三年制專科學制 4 4 4 4 16  7 五年制專科學制 3 3 3 3 4 4 4 4 28  8 二年制餐飲專科管理學校 4 4 8  9 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 3 3 6  附記 一、重修、留級或其他事故修習同一學制、同一學年、同一學期,即使成績均合格,仍以一次列計,不得重復計算。二、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軍訓課程比照高級中等學校學制,以結業證書查核。
附表二 義務役役男辦理軍訓課程折抵役期申請證明文件申請表 就讀學校 申請人姓名  科系組別 班級別  學號  入學年月 畢業年月  肄業科(系) 肄業年月  修習軍訓課程學期數 □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上□一下□二下□三下□四下□五下 申請畢業證書、成績單正本所需費用  預定退伍日期 申請日期  申請人聯絡電話地址 單位: 電話(H)(O) 住家地址: 附記 申請畢業證明書證明、軍訓成績單應檢附下列資料:一、 本申請單。二、 身分證影本。三、申請畢業證明書證明、軍訓成績單手續費(請向各校查詢)。四、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五、所附資料未齊全者,若影響作業時效,由申請人負責。以上資料請郵寄原就讀學校軍訓教官室協助辦理申請申請人:簽名蓋章中華民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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