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當兵前夕鎖骨骨折,去鄉公所詢問說要一年後再複檢.... 天啊,也就是說我ㄧ年後才能當兵。 鄉公所說不管骨折輕重,規定一年後複檢沒問題後才能當兵。 但是我去問過長庚醫生說3~6個月就會好,甚至說1個半月就可活動。 請問我真的要等到ㄧ年後才能去當兵嗎? 是否能等到自己認為沒問題,再由醫生開證明說沒問題,再去公所辦理提早入伍呢? 麻煩大家幫幫忙解答,不然我這一年也不知道要幹麻!!  亦或是可申請替代役呢? 如果可以我要怎麼做呢? 謝謝大家~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6年12月01日 11時52分32秒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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